一、预约就诊须知

1.实名制预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规定,请实名制预约就诊。

2.预约时间:每天下午5点可预约7天内号源。举例:1月1日下午5点将放出1月8日的号源;

3.预约取号:预约患者请就诊时间段前30分钟到门诊窗口缴费取号或自助机缴费取号;

4.预约取消:如您无法按时就诊,请在就诊时间前取消预约;

5.预约爽约:未按预约时间就诊且未取消预约,视为“爽约”,累计爽约3次及以上,系统将在30天内限制您的预约权限;

6.预约迟到:超过就诊预约时段取号的患者需延后看诊。

二、复诊(0元看报告)规则与要求:

1.患者初诊时开具检验检查项目,患者凭新回报的检验、检查结果报告到同一科室,且在报告出具日期三天内(含报告当日)再次就诊的,属续诊情形,可免收一次诊查费(为下一次复诊提前开具的检验检查单不属于续诊范畴);

2.续诊时医生如因鉴别诊断需要再开具检验检查项目的,患者查看结果时不再免费;

3.医院对续诊患者就诊适当优先安排,续诊就诊顺序实行“间二插一”原则,即2名非续诊患者(含正在就诊的患者)后安排1名续诊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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