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室名称:重症医学科(ICU)
科室电话:27400061—2211
治疗范围:
(一)收治范围:
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或者系统功能衰竭,经过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严密的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或者系统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或接近原来状态的患者。
4.其他适合在重症医学科进行监护和治疗的患者
5.慢性消耗性疾病及肿瘤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加强监测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重症医学科的收治范围
具体的疾病状态:1.休克2.呼吸衰竭3.创伤(多发伤、复合伤)4.器官功能不全(急性呼衰、心衰、肾衰、凝血功能障碍等)5.各种严重感染6.严重的身体内环境紊乱7.各种大手术围手术期需加强监护治疗
(二)转出指征
1.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他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
2.病情转入慢性状态
3.病人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
科室介绍: ICU是我院危重病人集中救治的场所,技术力量雄厚,人才结构合理,拥有各级医师6人,副主任医师2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2人,其中一人来自北京协和医院重症医学科,一人到北京协和医院及湘雅医院各进修过一年,硕士研究生3人,本科3人,受过严格训练的各级护士15人,助理护士1人。
设备仪器: ICU拥有清洁层流的危重病监护病房,位于我院住院楼2楼,与手术室、血库、影像科相邻。ICU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病区分布如下:大病房190㎡,负压18㎡,单间21㎡,仪器15 ㎡,治疗室10㎡,办公7㎡,药品11㎡,处置9㎡,缓冲通道60㎡。配备有监护病床10张,其中单间2间。配备有迈瑞呼吸机6台,多功能监护仪10台,中心管道供氧系统,电除颤仪、心电图机、彩超机、血气分析仪各1台、机械排痰仪2台,纤支镜3个,降温仪10台以及恒速微量输液泵等先进设备。
管理制度: 我院ICU除了按照医院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外,尚建立健全了ICU相关管理制度(有ICU抢救制度、ICU质控制度、ICU病历书写制度、ICU会诊制度、ICU医师值班制度、ICU医嘱制度、知情同意书制度、手术病人转入ICU后的交接制度、对进入ICU病人的初始评估制度、ICU病人实施危重程度评分制度、ICU患者检查和治疗转运制度、ICU护士准入制度、ICU护理工作制度、ICU病房护理管理制度、ICU护理查对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ICU护士紧急替代制度、ICU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预防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制度、ICU探视制度等),明确各类人员职责,规范各项诊疗技术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与支持技术常规。
技术开展: 心肺复苏术、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术、血液动力学监测、纤维支气管镜技术、持续血液净化、经皮气管切开术等,拟开展PICCO监测、漂浮导管监测等。
服务宗旨: 深圳市光明中心医院ICU秉承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时刻牢记患者及家属“生命相托”,改善服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细节,热情服务。严格按照2009年卫生部关于《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学科管理,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指南”的要求,切实从硬件和软件着力,积极致力于相关硬件的购进,学科人员的培训、专业技术的提高以及专业团队的打造,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把我院ICU打造成符合国家标准的临床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