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换发

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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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换发

一、换发是指签发机构为因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生儿,更换出生医学证明:

(一)无法进行出生登记的;

(二)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新生儿姓氏可随父母亲信息变更相应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失:

(一)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字迹不清或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二)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三)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补发专用章,或用其它印章代替的;

(四)出生医学证明因撕损等原因导致重要信息缺失的;

(五)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

三、换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二)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申请;

(三)因当事人原因变更父亲或母亲的,提供相应的亲子鉴定证明,新生儿需变更户籍的,还需提交原户籍注销的证明材料(仅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因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变更的,应提供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无效出生医学证明由原签发机构换发,原签发机构已经注销或已停止签发职能的由其所在地县级管理机构换发。不得异地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五、申请人持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的,可以换发正、副页;办理入户后申请换发的,只换发正页。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说明

1.首先到出生医院备齐补发资料。

坪山区妇幼保健院出生的补办者请于每周一到2栋3楼打印出生证处办理,资料备齐后交坪山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信息办公室。

2.补发资料将逐级审核,若存在资料不全或有不符补换发条件的,我们会电话告知相关事宜,请保持电话通畅,如果没接到告知电话,请于下周一下午2-5点到保健部信息办公室领取。

3.咨询电话:0755-89385930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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