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伤保险诊疗须知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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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诊疗规定:

1、参保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病人自费挂号就诊,如实填写姓名、性别、年龄(与身份证相符)、职业、单位等;如实告知接诊医生受伤原因、时间(精确到时分)、地点等伤情,若有意造假者责任自负。

2、在门诊治疗的伤者先交现金,治疗终结后到社保站报销费用(需1个月内申报工伤);医院提供的资料有:疾病诊断证明原件、门诊病历、X光/CT等检查报告单、X光/CT片、发票、 清单(收费处打印)---以上资料需盖章;属工伤的不能使用社保卡记账。

3、如工伤病人使用社保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偿付的药品、用材及相关自费项目或超限药品、未审批的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及与工伤无关的医疗费用需自费。

二、工伤保险参保人住院流程及规定:【凡是工伤住院患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给住院科室存档】

1、工伤事故参保员工→持入院通知书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持入院通知书复印件及门诊病历本原件(盖章)等相关资料到社保站申报工伤→两种结算方式:①未认定工伤前先现金结账后再到社保部门报销;②出院前如工伤认定后交社保站提供的《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账回执》原件进行记账,并提交工伤员工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医保科审核→住院收费处记账→办理出院手续。

2、住院诊疗期间如有社保局规定不予偿付的药品(含超限用药)、诊疗、材料(如同种异体肌腱/骨及千元以上的进口一次性医用材料的40%)、包床费、超床位费、与工伤无关的诊疗项目等需要自费。

3、需要康复治疗的需申请康复鉴定,鉴定需要康复的才能进行康复治疗。

4、工伤参保员工确因伤情需要使用各种康复辅助器具的(如外固定支架、矫形器、扩张器、烧伤用弹力外衣、安装假肢、镶牙等),必须按照“先鉴定、再审批、后使用”的原则;由主诊专科医生填写《深圳市工伤保险特殊检查治疗、外固定辅助器具配置申请核准单》,经科主任签字,医保科审核盖章,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配备的,凭鉴定结论15个工作日内到社保局审批,选择与社保局签订协议的三家(深圳市迪尔康康复辅助器具有限公司、深圳德林义肢矫型康复器材公司、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辅助器具协议机构配置。未按规定核准的费用社保部门不予以记账或报销。     

 

松岗社保站工伤科电话:27099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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