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出院补记账流程

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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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住院收费处”或“医保科”领取《出院补记账流程与步骤说明》;

 

第二步到医保科(综合楼211室)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符合记账条件的,则收取相关资料复印,医保科在发票或押金单背面签署意见盖章,退还参保人或代办人,在复印件上留下联系电话,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等通知前来补记账

 

第三步:到住院收费处,提供病人本人社保卡签署意见的发票或押金单,由收费处改“自费”为“医保”结账,并收押社保卡和发票,退还签署意见的押金单;

 

第四步接到补记账通知后,到十楼出院病历审核处,按要求在入院通知书上按本人右手拇指手印;在《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补签字;属于意外伤害的,还需补填写《参保人意外伤害书面材料》。完毕后,由物价员提交出院,并发给参保人或代办人结算凭条。

 

第五步到住院收费处,以结算凭条、押金单办理补记账,退还社保卡。

 

备注:


1、补记账期限出院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过期不予补记账。

 

2、应提供资料一档(综合)、二档(住院)参保人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二档生育医保)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结婚证、深圳市统一计生证明(开具日期必须在出院日期之前方有效);二档(少儿医保)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证、社保卡、监护人身份证。代办者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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