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 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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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二档、三档参保人,应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原绑定在医院本部的基本医疗保险二、三档的个人,请于9月19日17∶00时前,自行转绑到我院下属的任何一家社康中心;单位改绑请持营业执照、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到盐田社保分局征收科办理。根据社保政策的既往规定,改绑操作需在每月1-19日之间办理。请改绑单位和个人在1-19日之间进行改绑操作。如9月19日17∶00时后,未转绑定的,将全部转绑到离我院本部最近的田东社康中心(盐田区梧桐路1051号碧桐海苑103号),之后如需再次改绑定,可自由选定到我院其他任何一家社康中心。为方便大家就诊特设立缓冲期,在本公告出示后至9月31日前仍可在本部就诊。我院社康经过几年的发展,医疗技术和环境得到了大大改善,在社康也可以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如有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附我院各社康中心地址、电话如下:

桥东社康中心:深圳市盐田区金融路96号,25355381

沙头角社康中心:盐田区沙头角园林路25号,25556486

海涛社康中心:沙头角海涛路海涛花园社区综合楼首层,25263482

田东社康中心:盐田区梧桐路1051号碧桐海苑103号,25361551

中英街社康中心:沙头角桥头街4号,25550277

大梅沙社康中心:盐田区大梅沙望翠路2号梅沙医院内,25254435

小梅沙社康中心:盐田区小梅沙村15号,25036557

如有疑问,请拨打医保咨询电话25213120、25215053询问。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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