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2015年第15期采购公告(项目

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 201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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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二、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8: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投标;

  2、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行政楼305招标办公室;

  3、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或授权书原件;

  3、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和CCC认证(强制认证产品),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产品的其他特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开评标时间和地点

  2015年12月16日上午8:30,宝安区中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要求:

  1、开标现场提交密封投标书(要求:按模板制作,1正本2副本,注明正、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和投标书电子文本(纸质正本扫描件,JPEG格式,封面、空白报价单等内容可用word格式),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2、报价表:请用小信封单独密封;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联系人:徐小姐 0755-29912633 )

  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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