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外用药使用注意事项

李俊杰医生 发布于2025-03-31 10:02 阅读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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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皮肤敏感者在外用药物前可先在耳后或患处小面积试搽2~3天,每天1~2次,若无不良反应再扩大至其它患处。

2. 皮疹较小的各种疣或赘生物等,可用牙签小心逐一点涂患处,不能接触正常皮肤。

3. 用药后如局部出现灼热、红肿、刺痒、或疼痛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口头医嘱除外),并及时就医或来电咨询,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4. 外用药涂搽时应做到轻柔、少量、均匀,不可厚抹或全身涂搽。

5. 用新锌油等药膏后,在下一次用药前可先用植物油(如色拉油、麻油等)轻轻地擦除残留的药膏,切忌用肥皂外洗,避免皮损加剧。

6. 应严格遵照医嘱用药,不可自行加量或增加使用次数。

7. 激素药物长期外用均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8. 面部及皮肤娇嫩部位应谨慎用药。不同患处使用不同外用药,不可交叉使用。

9. 过期药物不宜再用。两种以上外用药一般不宜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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