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妊娠期发现子宫颈癌,需要结合子宫颈癌期别、孕周、患者对维持妊娠的意愿采用个体化治疗。
①对于妊娠22周前发现的ⅠA2及以上子宫颈癌可在终止妊娠后行根治性手术,部分患者可行保留生育功能手术。
②对于需要继续妊娠的ⅠA1期患者,多采用期待治疗,妊娠期中间隔8~12周定期重复细胞学和阴道镜检查,如未发现肿瘤进展,可推迟至产后治疗。
③对于更高分期的子宫颈癌,新辅助化疗可作为保留胎儿至成熟的方案,推荐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方案,一般在妊娠34周前完成。
注意:具体治疗方案须经专科医生综合评估个人病情、生育情况及意愿等情况后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