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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条: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成无己《注解伤寒论》
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伤寒十三日再传经尽,谓之过经。谵语者,阳明胃热也,当以诸承气汤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大便当硬,反下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也。下利,脉微而厥者,虚寒也,今脉调和,则非虚寒,由肠虚胃热,协热而利也,与调胃承气汤以下胃热。
方有执《伤寒论条辨》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热,风也。言俗谓伤寒过经不解者,以庸下不省并中有风,误于治之所致也。若自下利至末,乃推明其所以为误,而出其救误之治。反和以不厥言,非宜谓平和。
方见前。
喻嘉言《尚论篇》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圆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二条俱见微利之证,难辨其内虚内实。上条胸胁满而呕,邪凑少阳之表,故欲下之,必用柴胡汤为合法。若以他药下之,表邪内入,即是内虚。此条原无表证,虽圆药误下,其脉仍和,即为内实也。
按:仲景下法,屡以用圆药为戒,惟治太阳之脾约,乃用麻仁圆。因其人平素津枯肠结,必俟邪入阳明下之,恐无救于津液,故虽邪在太阳,即用圆药之缓下润其肠,俾外邪不因峻攻而内陷,乃批郗导窾,游刃空虚之妙也。此等处亦须互察。
再按:伤寒证以七日为一候,其有二候、三候不解者,病邪多在三阳经留恋,不但七日传之不尽,即十日、十三日、二十余日,尚有传之不尽者。若不辨证,徒屈指数经、数候,汗下辗转差误,正虚邪凑,愈久愈难为力,与《内经》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润而嚏;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之恒期迥异矣。所以过经不解,当辨其邪在何经而取之。仲景云: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即《内经》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之旨也。可见太阳一经,有行之七日以上者矣。其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以太阳既羁留多日,则阳明、少阳亦可羁留,过经漫无解期矣。所以早从阳明中土而夺之,俾其不传,此捷法也。若谓六经传尽,复传太阳,必无是理,后人堕落成无己阱中耳。岂有厥阴两阴交尽于里,复从皮毛外再入太阳之事耶?请破此大惑。
张志聪《伤寒论集注》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鞕,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此言病气已入阳明胃府,无分便鞭、自利,审为实热之证者,俱可从乎下解也。伤寒十三日不解,过阳明经而谵语者,以内有热也,当以汤药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下注,大便当鞕,内热而燥,汤药下之可也。若过经谵语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夫丸缓留中,徒伤胃气,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而涉于里阴者,其脉当微,手足当厥,今反调和者,此为阳明内实而腐秽当下也,调胃承气汤主之。高子曰:“上节论逆于中土而病气欲出,宜先从外解,此言过在阳明而入于胃土,宜但从下解,仲贤本论有条不紊,学者辨之。”
张锡驹《伤寒论直解》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注】此言病气随经气而过于阳明也。伤寒十三日,再经已周,而又来复于太阳,不解,则病气随经而过在阳明胃腑矣。过经谵语者,以胃腑有热也,当以汤药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注,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不以汤药下之,而以丸药下之,病仍不去,非其治也,此因治非其治,所以致利。若胃气虚寒而自利者,脉当微厥。厥者,脉初来大,渐渐小,更来渐渐大也。今反调和而不微厥者,以丸缓于中,留而不去,其病为实,故为内实也,以调胃承气去其留中之腐秽,而胃自和矣。
尤在泾《伤寒贯珠集》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此亦邪气去太阳而之阳明之证。过经者,邪气去此而之彼之谓,非必十三日不解,而后谓之过经也。观少阳篇第二十条云“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又本篇第六十一条云“此为风也,须下之,过经乃可下之”,则是太阳病罢而入阳明,或传少阳者,即谓之过经;其未罢者,即谓之并病耳。谵语,胃有热也,则热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其大便必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医知宜下,而不达宜汤之旨,故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脉微厥,脉乍不至也。言自下利者,里气不守,脉当微厥。今反和者,以其内实,虽下利而胃有燥屎,本属可下之候也,故当以调胃承气汤下其内热。此条太阳篇移入。
柯琴《伤寒来苏集》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故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经者常也,过经是过其常度,非经络之经也。发于阳者七日愈,七日以上自愈,以行其经尽故也。七日不愈,是不合阴阳之数,便为过经,非十三日不解为过经也。凡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此十三日而尚身热不解,便见其人之阳有余;过经而谵语,足征其人之胃家实。此内外有热,自阳盛阴虚也,当以承气汤下之,而医以丸药下之,是因其病久,不敢速下,恐伤胃气之意,而实非伤寒过经之治法也。下之不利,今反下利,疑为胃虚,而身热谵语未除,非虚也。凡下利者,小便当不利,大便当硬。今小便利而反下利,疑为胃虚,恐热为协热而语为郑声也。当以脉别之,诸微亡阳,若胃虚而下利者脉当微。今调和而不微,是脉有胃气,胃实可知也。是丸药之沉迟,利在下焦,故胃实而肠虚,调其胃则利自止矣。
上条大便反溏,此条反下利,从假不足处得其真实。
上论调胃承气证。
吴谦《医宗金鉴》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注】此承上条互发其义,以详其治也。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药下其热。但上条潮热之热,热在表里,当大便不硬;此条谵语之热,热归胃府,法当大便硬。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今大便不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为医以丸药下之之利,非其治也。如未经丸药下之,自下利者,则为内虚,内虚之利,脉当微弱而厥,今反和而不微厥,此为内实有热,非内虚有寒也,虽下利乃热利也。仍当下其热,故以调胃承气汤主之。
陈修园《伤寒论浅注》
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
【注】伤寒十三日,再经已周,而又来复于太阳不解,则病气已过于阳明胃腑,名曰过经。
过经谵语者,以胃腑有热也,当以汤药下之。
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大便当硬,今不硬而反下利,诊其脉不与证相背,亦始谓之调和者,知医不以汤药下之,而以丸药下之,病仍不去,非其治也。
若胃气虚寒而自下利者,脉当微而手足亦厥,必不可下。今脉与阳明胃腑证不相背,即可反谓之和者,以丸缓留中,留而不去,此为内实也,以调胃承气汤去其留中之秽,以和其胃气主之。
此一节,言病气随经气而过于阳明也。
陈伯坛《读过伤寒论》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伤寒十三日,与上条同。曰不解,则同而异,以上条无“过经”二字。曰过经,与过经十余日同。既过经,则七日以前之麻桂证无所遗,过而不留可知;仍不解,是七日以上之柴胡证有所遗,过而未去可想。如其在外之柴胡证具,应有汗出无谵语;如其在里之柴胡证具,则有谵语无汗出,非必实则谵语也,以有热窜入胃中,殆胃气不和之谵语也。在阳明则热邪未实无下法,本证非胃家受邪,下之不为逆,下药与胃气无抵触故也。特不当以大承气汤下之,当以大柴胡汤下之,除热与攻实不同论也。若小便利者,阳明谓之屎定硬,又曰硬则谵语,即非实亦大便当硬矣。而反下利,又非利不止而陷热也。既曰有热,是柴胡证之热不可移,不过热邪环绕其大便,无论下利不下利,于有热无加损也。奇在脉调和,大都胃调和而后应诸脉,料无谵语不止之虞。似下利反便宜于其胃,热邪或自有而之无未可知,何庸滥与大柴乎?曰知医以丸药下之,丸药一旦转移其硬便,得更衣则胃气为之一畅,宜其脉调和。掩却最不加之柴胡证,医者非所计也,市上往往以丸药媚人者此也。特斥之曰非其治,论功虽可幸,于法无可恕也,此犹一面下大便,一面下丸药,果胃气无恙在,柴胡汤尽有转圈之余地也。若丸药不下,而自下利者,胃脉必为丸药所压制。跌阳脉不如经,则少阴不至者厥,厥者短也,短则气病,医者焉能辨别微短即微厥乎?今反和者,厥脉又为和脉所掩,若辈方且夸张丸药之不暇矣,岂知人病脉不病,名曰内虚乎?曰此为内实也,内实更掩蔽其内虚,有丸药便无谷神,虽困无若者,此之谓也。和脉固属假相,内实仍非真相,其热不潮,何有于实?其热果实,何得为和?不实于热邪,而实于丸药,丸药与热邪若相得,故不和而反和;胃气与丸药不相得,故不调而但和耳。如是则不当以汤下之不待言,只有胃气为后盾。调胃承气汤主之,丸药以不下下之,热邪以不解解之,不独代行大小柴胡也,并代行小建中也。
曹颖甫《伤寒发微》
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104)
柴胡加芒硝汤方
柴胡二两黄芩 甘草 人参 生姜各一两半夏二十铢大枣四枚芒硝二两
上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纳芒硝,更煮微沸,分温再服,不解更作。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105)
伤寒七日为一候,在《内经》即名一候为一日,本论中间亦有沿袭之者,如一日、二三日之日,皆以一候言之,六日愈、七日愈之日,即以一日言之,是不可以不辨也。本论发端云,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此二节,盖为传阳明、少阳言之。十三日不解,已将抵二候之末,上节言少阳阳明之传,次节言正阳阳明之传。盖虽在一候之中,传变固不同也。少阳阳明之传,上湿而下燥。上湿则胸胁满而呕,下燥则里热挟湿上熏,而日晡所发潮热。此本大柴胡汤证,见证治证,原不当更见微利。所以致此者,俗工以大柴胡为猛峻,巧借轻可去实之名,下以丸药,既不能决荡下燥,又不能肃清上湿,卒至初服不应,渐积而成微利。究之潮热为阳明实证,法当排决,徒以上湿未祛,先宜小柴胡解其外,而以柴胡加芒硝终之,此邪传少阳阳明治法,宜于先表后里者也。正阳阳明之传,湿去而燥独留。燥热在肠胃,上熏于脑,则神昏而谵语。小便利者,大便必结,而证情反见下利。自下利者,脉必微细,手必见厥,而反见脉条畅,手足温和者,此非自利,亦俗工畏承气猛峻,以丸药下之之失,为其内实未除也。内实必待调胃承气而始尽,益可信轻可去实之谬矣。此邪传正阳阳明治法,急当攻里者也。独怪近世医家,一见谵语,便称邪犯心包,犀角、羚羊角、紫雪丹,任意杂投,傥有不讳,内实至死不去,即或幸免,正气亦日见消亡。求如丸药下之之古代庸医,并如凤毛麟角之不数数觏也,亦可哀已。
恽铁樵《伤寒论辑义按》
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成本“过经”前有“不解”二字。《玉函》《脉经》《千金翼》“谵”前有“而”字,“以有热也”作“内有热也”。《千金翼》无“调胃”字。柯本删“厥”字。
《医宗金鉴》云:此承上条,互发其义,以详其治也。
汪琥云:谵语者,自言也。寒邪郁里,胃中有热,热气熏膈,则神昏而自言也。谵语有热,法当以汤荡涤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大便当坚硬而不出,今反下利,及诊其脉又调和,而非自利之脉,知医非其治,而以丸药下之也。若其人不因误下而自利者,其脉当微而手足见厥。此为内虚,不可下也。今脉反和,反和者,言其脉与阳明腑证不相背之意,若脉果调和,则无病矣。此为内实,故见谵语、下利等证。与调胃承气汤者,以下胃中之实热也。肠中坚实之物不能去,所下者旁流溏垢耳。据仲景法,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今改用调胃者,以医误下之故。内实不去,胃气徒伤,故于小承气汤去厚朴、枳实,而加甘草,以调和之也。因大便坚实,以故复加芒硝。
张锡驹:若胃气虚寒而自利者,脉当微厥。厥者,脉初来大,渐渐小,更来渐渐大也。
丹波元简云:成云“当以诸承气汤下之”,钱云“曰汤而不曰承气者”,以上四句,是起下文语,乃借客形主之词,故在所忽也。又按汪注“脉微而手足厥”本于成注,锡驹以厥为脉状,出于《不可下篇》,钱氏云“微厥者,忽见微细也,微厥则正气虚衰,真阳欲亡,乃虚寒之脉证也”,意与锡驹同。其他诸家并与成注同。
铁樵按:本节文义自明。注家以脉调和为疑,谓“脉果调和,则无病矣”,此说似乎与理论甚合,岂知事实上殊不尔。仅有调胃承气证,而脉不变者,以我近日所见者,病温虚甚,大肉尽削,论证万无生理,而脉则浮沉候之皆有胃气,且不见躁疾、微弱诸坏象。盖其人患喉痧,经西人割治,遂发热亘两月不退,遂至肌肉削尽。论病证,较之调胃承气证,险恶万倍,徒以心房不病,脉遂得不变,将亦谓之无病乎?故《内经》言“能合色脉,可以万全”。而本讲义以初学入手时,当以证为主,不可以脉为主,吾所以为此言者,所以实事求是。吾侪治医以治病有效为主,不以议论动听为主。唐宋以后医家,言论纰缪百出,如此等处,亦魔道也。又调胃承气是下,巴豆小圆子亦下,乃云“丸药下之,非其治”,此亦当深长思之。三承气却有调胃、大、小之辨。调胃是下剂中和剂, 大小指力量言。抵当汤亦是下剂,比之承气,则有气血之辨。陷胸亦是下剂,比之抵当则有高下之辨。此就本论中各下药言之,其不同如此。更就近日习用之中西药品言之,例如儿科用回春丹,往往阳明经证本有化燥之机者,得丹之后,下青粪及痰,面泛青色,热则不退。一二日后,辄见抽搐急惊,易治之病,变为至危之证。若用承气,即使下之太早,亦无如此恶候。又有用保赤散者,其弊与回春丹略同,特较易挽回耳。又如痢疾之滞下,初起时在夏日湿令,用槟榔木香丸下之甚效,若秋季之痢,用枳实导滞丸下之更效,若用燕制补丸,虽得畅下,更益其病。而向来患湿病,因燥湿不能互化,致大便闭结者,用燕制补丸,效果甚佳,岂非各有所宜乎?《伤寒论》中各药,界说皆极明显,吾侪遵而用之,但能明白经文旨趣,可以有功无过。刘河间、张景岳虽偏,用药不背古训,后人尚易遵循。若近人习用之药,如回春、紫雪、保赤、抱龙各丹,多只言其利,不明其害,盲从用之,十九败事,皆学者所不可不知也。
冉雪峰《冉注伤寒论》
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鞕,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成本,过经上有不解二字,玉函、脉经、千金翼,谵上有而字,以有热也、作内有热也。千金翼无调胃字。柯本删厥字。康平本若小便利者,以下另条,并低一格写,谵上有时字,过经二字,系小字旁注,在谵语字侧。
喻嘉言曰:二条俱见微利之证,难辨其内虚内实。上条胸胁满而呕,邪凑少阳之表,故欲下之,必用柴胡汤为合法。若以他药下之,表邪入内,即是内虚。此条原无表证,屡以用丸药为戒。太阳之脾约,乃用麻仁丸,因其入平素津液肠结,必俟邪入阳明之下,恐无救于津液。故虽邪在太阳,即用丸药之缓下润其肠。俾外邪不因峻攻而内陷,乃批却导窍,游刃空虚之妙也,此等处亦须互察。
喻氏又曰:按伤寒证,以七日为一候。其有二候三候不解者,病邪多在三阳经留恋。不但七日传之不尽,即十日、十三日、二十余日,尚有传之不尽者。若不辨证,徒屈指数经数候。汗下展转差误,正虚邪凑,愈久愈难为力,所以过经不解,当辨其邪在何经而取之。仲景云,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即内经太阳七日病衰,头痛少愈之旨也。可见太阳一经,有行之七日以上者矣。其欲作再经者,鍼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以太阳既羁留多日,阳明少阳,亦可羁留,过经漫无解期矣。所以早从阳明中土而夺之,使其不传,此捷法也。若谓六经传尽,复传太阳,必无是理。后人堕落成无已阱中耳。岂有厥少两阴交尽于里,复从皮毛外,再入太阳之事耶,请破此大惑。
程郊倩曰:譫语为胃,实不应下利。下利为虚,脉不应调和。今皆互而有之,知未下利之先,胃有其实热也。胃热则屎燥,当用汤荡除其热为合法。若未下以汤,亦只有瞻语证,何至小便利。大便当鞕,而反下利,下利而脉复调和,调和对下微字看,仍阳明如经之大脉也。脉证不协,知医下以丸药,下焦之关闸徒虚,胃中之燥屎仍在。所以下利兼见譫语,顾下利瞻语,亦有亡阳而属虚寒者。要之脉微肢厥可辨,今反和而如经,知液以下利而愈干,屎以液干而愈燥,邪热敛内为实而无疑也。虽属大承气汤证,而关闸已伤,只宜和以调胃承气汤耳。
唐容川曰:譫语便鞕,不当下利。脉亦当大,不当调和。今不鞕而反下利,脉不大而反调和者。知医不以汤药涤其热,而但以丸药下其粪。旁流滞下,使当大之脉,被其挫弱,遂为调和之形,是下利脉和,而实邪仍在,非其治也。何以知下利脉和,仍是邪实。仲景又申明曰,若下利是虚,其脉当微,手足当厥,今脉不微而反和,所以知其非虚,乃医者挫弱其脉如此。此虽外见和脉,而内仍为实邪也。以调胃承气汤主之。余曾临证见素虚人,及六阴脉人,虽得伤寒热证,脉亦不大,仅见为和,即与此节脉和,同一例也。仲景于常诊外,参一变法,精之至矣。
冉雪峰曰:按潮热谵语,为阳明正面主证。上条有潮热无谵语。本条有谵语无潮热,互文见义,无大轩轾。所当注意的,上条胸胁满而呕,柴胡证仍在,本条无诸少阳证,柴胡证不在。是上条有少阳,兼有阳明。本条有阳明,不见少阳。本栏自九十六条起,迄一零九条,计十四条,均系反复辨论太阳的少阳。经论义蕴是解太阳,不是解少阳,更不是解阳明。少阳为三阳枢纽。故全栏各条以少阳为重心。外枢出太阳,下枢出阳明,壹是皆所以为太阳服务。前建中两条,上条有太阳证,又有少阳证,此用芒硝用承气两条,上条既有少阳,又有阳明。后条只见阳明,不见少阳。整个比拟互参,精义乃见。本条与上条同误在丸药,同是下后再用下。上条未离少阳,故用柴胡下。本条已离少阳,故用承气下。矩矱森森。本条一则曰,以有热也。再则曰,为内实也。有热内实,合之谵语。当下原无待言,所可怪者,下后脉反调和,脉和不名为解,而指为实。所以然者,病属太阳的少阳,阳明胃肠,先未受病,若阳明病,必不下利。下利,脉当微厥。今因误下内陷,阳明不实亦实,实则不微不厥,其脉如平,此即谓和,乃假和,非真和,惟其和。乃知内实,惟其内实,乃再用承气。若下后阳明空虚,脉厥肢厥,回阳救逆之不暇,即调胃何敢再用。惟和惟实,乃为调胃承气的候。本条未言不解,亦未言已解,太阳少阳余疾,必有存者。但已过经,证不显著,下之如法,里气通,则表气通,少阳不解可解,太阳不解可解。证象离脱少阳,疗法又连系少阳,其功效仍旧结到太阳。苟非钻仰苦索,何能明漪彻底。
胡希恕《胡希恕伤寒论讲座》
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这里的“丸药”就指着巴豆剂了。不但少阳阳明并病,吃那种丸药(巴豆剂)不行,真正的里实证吃那种丸药(巴豆剂)也不行,那种丸药是下寒的。“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已经传入于里叫过经,发谵语了,发谵语就是里头有热了,“以有热也”,就是胃中有热,热结于里就发谵语嘛,胃不和。“当以汤下之”,应该用承气汤就对了。“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病人现在小便自利,小便自利就是小便多,小便多则水分从前阴夺去了,大便当硬,大便应该干。“而反下利”,这个病人挺奇怪,(大便应该干)反倒下利,这值得研究了。
(上述症状)就是我方才讲的,阳明病初起的阶段,(也就是)大便不干的时候,热越来越亢盛,人的体液越来越丧失,一方面汗出,另一方面小便数,所以辨证为阳明病。那么这个(条文)呢,谵语说明是胃有热,而且小便也多,大便应该干才对,而反下利,看看脉吧,“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这也给吃错药了,没吃承气汤类的药,而吃温性的丸药(巴豆剂)。怎么知道的呢?脉调和。如果自下利,脉不会调和的,后面讲三阴篇里也有,如果真正的阴寒下利,谵语则是相当危险的病,那种谵语不是只说胡话了,而是属于躁扰不安,那是阴阳离决的迹象了,病要是那种情况,脉一定微厥的,脉微细而且四肢厥冷。那么现在这个人脉调和,所以不是阴寒自下利,这是大夫给吃错药造成的结果,里头并没有虚寒,所以脉调和。下利还脉调和,说明不是虚寒的自下利。那么现在谵语、脉调和,说明还是实,不是虚寒的问题。“调胃承气汤主之”,这个还得给吃承气汤,只是谵语、胃气不和而已,吃调胃承气汤就行了,没有大实大满大痛的那种情况,所以不要吃大承气汤了。
那么这个是结合上面讲的,所以这个丸药(巴豆剂)是非法的治疗。中医用药不是光让它通大便。咱们现在大便不通了,就通通大便,灌灌肠也行啊,不是那样,得祛病。若是热结于里,非得用寒性的泻下剂不可,尤其用承气汤这类汤剂。那么若里头有寒实,可以用巴豆剂,它是温下药。不是以通大便为目的啊,若以通便为目的而不辨证,那就是错了。
所以热结于里得用寒性的泻下剂,巴豆这种丸药是吃不得的。这个是接着上边(已经提及的问题),他说不但少阳阳明并病吃这个药(巴豆剂)不行,就是真正的里实、承气汤证,吃这个药(巴豆剂)也是不行。而且脉象上呢,如果不吃这个泻药(巴豆剂),脉也不是调和的,脉绝对大。阳明三日,其脉要大,而且大实有力,不会调和的。由于吃泻药了,脉才调和。那么虚寒下利脉也不会调和的,要微厥。既不微厥,说明不是自下利、阴寒下利。是由于误下,误下而脉还调和。所以说(若)不是误下,脉绝不会调和,(不误下脉)是实的,实而有力的脉,脉大。那么“今反和者”,说明里头还是实,所以用调胃承气汤。调胃承气汤在前面有了。
任应秋《伤寒论语译》
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校勘】成无己本:“十三日”下有“不解”二字。《玉函经》《脉经》《千金翼方》:“谵语”上有“而”字;“以有热也”句作“内有热也”。《千金翼方》:没有“调胃”两字。
【句释】“脉反和”,汪琥云:“言其脉与阳明府证不相背之意,若脉果调和,则无病矣。”脉与证应,当为滑数或大等脉。“脉当微厥”,《伤寒论·辨不可下篇》云:“厥者,脉初来大,渐渐小,更来渐大”,仍属于里虚证的脉搏,不是脉微而手足厥的意思。
【串解】汪琥云:“谵语有热,法当以汤荡涤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大便当坚硬而不出,今反下利,及诊其脉又调和,而非自利之脉,知医非其治而以丸药下之也。若其人不因误下而自利者,其脉当微而手足见厥(按:此义不安),此为内虚,不可下也。今脉反和,反和者,言其脉与阳明府证不相背之意,若脉果调和,则无病矣,此为内实,故见谵语下利等证,与调胃承气汤者,以下胃中之实热也。”第104条是少阳、阳明并病的坏证,这条是阳明的坏证。两条致坏之因,都由于“丸药”误下,而当时的丸药下剂,又为巴豆、甘遂等热毒药,说明伤寒热病的下法,当用“汤”,不当用“丸”,当用寒下,不当用热下。
【语译】患伤寒十多天,表证解后反而神昏谵语,这是由于里热亢进而来,最好适当地选择承气汤等泻下清热。如并没有用泻下剂,而小便特别清畅,是体内水分偏走肾脏膀胱,肠道势必干燥而便秘,但患者反而拉起肚子来了,这是他又错吃了热泻丸药而造成的。假如他是胃肠机能衰减的腹泻,应该出现微厥的脉搏,现在他的脉搏非常洪大,这已经是人为地造成了阳明热实证,这时用调胃承气汤再不要犹豫了。
刘渡舟《伤寒论诠解》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鞕,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解析】本条论述太阳过经于阳明而误用丸药下后的变证与治疗。
伤寒十三日,证见谵语者,是为太阳过经于阳明。因阳明有热,胃络通于心,热扰心神,故作谵语,当用调胃承气汤下之。如果患者小便自利且量多,是阳明燥热逼迫津液偏渗而不能还入肠中,故曰“小便利者,大便当鞕”。阳明里实证,本当见大便硬,而今反见“下利”,属虚属实,可凭脉审证。如脉见“调和”的,“调和”并非指无病之脉,而是指阳明病脉未变,仍与里实证相应,则反映此“下利”并非虚证,乃是前医误用丸药泻下所致。“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则进一步说明了是实证而不是虚证的脉诊依据。“脉当微厥”,诸释纷纭,或说是脉微肢厥,或说是脉微结,根据“厥”字有“极”、“甚”之义,我们认为当以脉来甚微解释为妥。若证属虚寒性的自下利,其脉必然甚微,但今之脉不微,相对来讲反而“调和”,于是阳明里实则信而有征。论其治法,因已经用丸药误下,胃气必有所伤,峻下之剂似不相宜,当用调胃承气汤调和胃气为妥。
以上两条皆有丸药误下的病史,据考证,后汉一些医生习用这类丸药治疗伤寒病,其结果是大便虽通,但内在的燥热不能根除,往往给进一步辨证治疗造成困难。如本来是显而易见的大承气汤证或小承气汤证,由于用他药误下,以致证候错综复杂,使人难于辨识,下不了治疗的决心。如今虽无这种古老的泻下丸药,但类似的误下变证仍不乏其例,譬如常见有不大便者,不论何因,动辄用番泻叶之类的泻药,常常弄巧成拙,甚或造成不良后果。如某年在某地防治流脑时,曾遇诊一流脑后遗症患者,视物模糊、大便秘结,辨证属肝肾阴亏,拟用滋阴增液之法,缓缓图治,冀其阴液恢复,大便自下。其后他医诊时,嫌此法过缓,竟改用硫酸镁泻下以图速效。不料服后大便虽快利于一时,但视力却更趋下降,他证亦见增重。其中的教训应当吸取。
倪海厦《伤寒论》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鞕,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微当厥,今反和者知为内实也,调味承气汤主之。
伤寒,两个星期,太阳证应该过去了,结果过了太阳证的时候,病已经进入阳明了,病没有解掉,病人就谵语,谵语就是胡言乱语,谵语怎么来的?大便堵在肠里面,进入阳明以后,变成纯热证,燥屎就像放在太阳底下晒,大便的燥气就往头上冲,脑部受到大便浊气的影响,讲话就胡言乱语。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肠胃里面有热,要用汤剂来攻;若小便利者,肠壁变得很小,大便出来便细细长长的,有一种,大便堵在小肠转角的地方,大便就像羊大便,出来像六味地黄丸;照理说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照理说应该没有大便,结果反而下利,就知道是前医之过。若自下利者,脉微当厥。若平常虚利,下利清谷,病人有点昏迷的现象,脉都很虚弱,手脚都冰冷掉了,这是虚寒,开承气汤,病人会死掉,应该是四逆汤。应该是很虚弱的,病人下利,结果精神很好,从这知道里面有东西堵到,今反和者,知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开轻剂,用调胃承气汤。如果看到病人发烧发热,病人的脉是虚弱的,知道里面寒凉掉了,用四逆汤把他救回来;如果是实热,病人也会下利,下利拉出来是水,实际上大便堵在里面,如果不仔细会以为是下利,这时候攻它,清出来后,津液自然会回来,张仲景说喝承气汤后,病人会口渴,喝点水就好了;这条辩是说:明明看到病人是下利,以为里面没有堵到,结果病人是因为里面堵到而下利,因为堵的太实了。
热病,肠中干燥而大便不行,常以汤剂解之;以药物之刺激与推动,固可通便,而水液亦为推荡之一助,如多饮开水,其便亦通。若用丸剂,每多辛热之品所成,只有刺激肠蠕动之力,无清润肠壁之力,故所下者,多剩余之水分。所以西药或甘油锭没有办法让肠胃产生津液。
张胜兵《张胜兵品<伤寒>》
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以下解读内容为精简版,详细解读请查看:第79讲 张胜兵品《伤寒》太阳病(105条条文·调胃承气汤2)
这条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说:感受了风寒邪气,十三天已经过去了,太阳经已经过经。过经出现了什么呢?出现了神志不清,胡言乱语,且声高气粗,这个就是谵语啊,出现了这些症状,这是阳明实热所致,应该用汤药来下。他用下法来下他,那么这里的汤药,我们以后在阳明病里面会学到,应该是指大小承气汤之类的,就是承气辈。
如果小便通利,大便应该是什么?大便应该是干燥坚硬的。而现在出现什么?而反下利,现在却出现了拉肚子。脉调和者,那么这个脉调和是个什么意思呢?难道这个病又有谵语、又拉肚子,他的脉象是调和的吗?显然不是啊,那么这个脉调和我们先不翻译,我们接着往下看。知医以丸药下之,也就是说,这个脉调和的意思是和这个下利脉证不符了,那么我们如何来判别呢?哦,得知原来是医生用含有巴豆类的这个中成药,泻药,下过。非其治也,治错了嘛。
那么关于这个巴豆类的中成药,丸药,我们已经在上条条文,104条里面“知医丸药下之”解读过了,这里我们就不啰嗦。是汉朝当时的一种中成药,主要是巴豆成分。巴豆它是一种性温的强力泻药。那么在这里呢,我们得知原来是医生用了一种性温的巴豆类的强力泻药下过,他才出现下利的。
我们如何得知的呢?我们从医理上分析的话,若自下利者,如果说他是通过伤寒从太阳传过来的,出现了下利的话,那么就是三阴病,三阴病下利,脉当微厥。那么这个脉当微厥后面,紧接着有一个“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什么意思啊?意思就是这个脉象啊,如果是三阴病下利的话,这个脉象应该是很微弱的。今反和者,这个和是不是真的是平脉或者是调和的脉?非也。在这里,这个调和脉象的调和和脉象的微厥,它们只不过是一组对比和互词而已。
也就是说,下利,但是脉象并没有出现三阴病的微脉,微弱的脉,只是说这个脉象不符合三阴病的下利脉而已。因此他用了一个脉调和者。这个脉可能调和吗?肯定不可能啊。因为什么?因为他都有谵语了,都胡言乱语,神志不清,他的脉象怎么可能是调和的呢?所以这里前面的“反下利,脉调和者”和后面的“脉当微厥,今反和者”,这两个是形成鲜明的对比,旨在对比它们的阴阳而已,就是脉和证不相符,让我们推出:原来他下利,是“知医以丸药下之”。
所以这里的脉象的调和和脉微厥,其实际上它是以形成一个对比,是对脉象的脉证是否相符的一种对比的表达,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就跟我们《春望》这首诗里面的“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文法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们联系起来看,如果说伤寒出现了胡言乱语,而且还出现了下利,脉又微厥,我们联想一下,如果胡言乱语,脉微厥又下利,这是个什么情况啊?这种情况,这个病人可能命不久矣哦!
我们看看厥阴病里面的第343条、344条和345条条文对比一下。
第343条条文: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第344条: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第345条: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你看这些都是死证,如果说他又胡言乱语,又下利不止,还脉象微厥,那会出现什么情况?一个字,死。
为了形成对比,所以仲景在这里用了“脉调和者”。这个脉调和是指与三阴病的下利不一样的脉象。既然与三阴病的下利脉象不一样,而且他又有下利这个事实,经调查,或者是经询问,才知“知医以丸药下之”。是通过含有巴豆的这种泻药下过,所以就出现了下利。谵语呢,却还在谵语,为什么还在呀?你用巴豆类的泻药,用的是温性的泻药,怎么可能把阳明热给泻走呢?顶多就通过泻药泻了点水分走。
这与104条里面的这一个“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是一样的,只不过第104条是少阳阳明合病的情况之下,一个大柴胡汤证被他用了巴豆制剂的药下了。下完之后呢,最后用小柴胡汤解外,再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而105条呢,也是知医以丸药下之,完全就是一个阳明病用丸药下了之后,出现了谵语,又伴有下利的情况。这种情况丸药下过了,排出了一些水分,但是阳明热并没有解决。下之后,那些水分还携带了一部分正气走了,所以伤了正气。
那正气伤了之后,怎么办呢?因为阳明又有热,气又伤了,当然就不能用大承气汤或者小承气汤,要用调胃承气汤来治疗了。为什么呢?因为调胃承气汤,它里面有甘草,还具有一定的补益作用,还可以护胃,所以它叫调胃承气汤,调胃承气汤和胃以泄热,既能够治疗胃热谵语,又能够将以丸药下之所伤之正气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起来。
谵语是神志不清,胡言乱语,且声高气粗,是由于阳明有热,阳明热盛,上扰神明所致,说白了就是扰心,扰了心神。因为胃与心它们是相通的,所以胃热就能扰心。这一个上扰心神,出现神志不清,胡言乱语,由于是热,所以他出现的是阳证,所以声高气粗。
有的人可能没有见过什么叫谵语,你没有见过谵语没关系,你一定见过人喝醉酒。你比如说在我的印象当中,就曾经见到过有人喝醉了酒啊,喝了一斤多白酒,喝完之后呢,就开始神志不清,胡言乱语。当时我就想到了两个字,这不就是谵语吗?这是阳明热盛,上扰神明所致啊,给他搞个承气汤解一解就好了。喝酒喝多的人,酒入肠胃当然可以引起胃热呀,胃热上扰神明,当然就可以出现胡言乱语,神志不清。所以说,喝酒的人千万要注意量,否则你就可以给大家表演一下什么叫做神志不清,胡言乱语。
这个谵语是阳明热所引起,和肝火扰神,登高而歌,弃衣而走那种神经病还是有点差异的。
我们看一下清朝的柯琴,他在《伤寒来苏集》里对这个105条的解读。他说: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的这个过经。经就是常的意思,过经就是过其常度,并非是经络的经也。言下之意啊,就是他不承认过经是过的经络啊。当然你不承认过经没关系,你应该承认他是过太阳经吧?至少是从太阳传入阳明吧?
这里的过经我们应该解读成从太阳病传到阳明病,经过了太阳经到了阳明这一经。这里的谵语,是从太阳病到了阳明病。
因此啊,这里有几个关键点,一个是过经。而过经呢,我已经在103条讲过了。103条、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那103条的过经和105条的过经是一个意思。而这个“知医以丸药下之”和104条的这个“知医以丸药下之”也是一个意思。所以我们要联系上下文去理解,在具体的语境当中去理解。
另外由于张仲景他运用了对比互词的这一种文法,他用了“脉调和者”和“脉当微厥”做了一组对比,导致了历史上很多医家把这个“脉调和者”不知道怎么翻译,不知道怎么理解,错的是稀奇古怪。
一个阳明有热,有谵语现象的这么一个病人,他的脉象是不可能调和,不可能是一个平脉啊。他只是用了什么呢?只是用了“反下利,脉调和者”和后面的“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来进行对比,形成反差,是一组鉴别,用以告诉大家如何去鉴别这些临床表现,因此他用了“调和”和“微厥”来对比。
另外就算是脉微厥,自下利,那么这也是个三阴病。三阴病的脉微厥,自下利,那是用四逆辈。比如说四逆汤啊,通脉四逆汤啊,用于这种三阴病的这种自下利,脉微厥的。用补阳的方法,用四逆辈来治疗。而且如果是胡言乱语的话,也不会用谵语这个词,应该用郑声。因为谵语是表达有热的胡言乱语,实证的胡言乱语,那虚证的胡言乱语是郑声。
若小便利的大便当硬。那么为什么小便利的大便当硬呢?因为患者阳明有热,必迫津液渗到了膀胱,这个时候肠道的水分就往膀胱跑喽,所以小便利喽,大便差水分它就硬喽。所以这应该是阳明有热的一般规律。
但是现在反而下利啊,所以他出现了脉证不符,现在脉调和,脉又没有微,脉没有出现微弱,脉还是调和的,所以推知,或者得知以丸药下之,那治错了嘛。所以这条条文很简单,我们过经这个词已经在103条已经学过。以丸药下之,我们在104条也讲清楚了,是以巴豆制剂的温性药来泻下。
这里有一个知识点是脉证不合的时候,运用了对比法,用了一种文法的时候,仲景用了脉调和。这个词一定不要理解为它是一个正常脉,而是它相对于自下利,脉微厥来说,它是调和的啊。它不属于三阴病的下利,它只是为了强调这个,才用了脉调和啊。千万不要把它理解成脉象是正常的,是平和的。
时过境迁,我们现在不是汉朝了,我们也没有用巴豆制剂的泻下药了,那么这个条文是不是对于我们现在没有知道意义呢?当然不是。我们学习张仲景的条文,一定要活学活用嘛。如果在临床当中,碰到了这种阳明有热的情况,但是比方说用了番泻叶,用了开塞露,用了什么这种那样的泻药,结果阳明的热没有解决,大便倒是被弄通了,那么和第105条岂不一样吗?还不是可以用调味承气汤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