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1、以下是历代名家对伤寒论解读观点的出处索引,可以为大家对比阅读提供参考;2、因时代不同作者所引用的伤寒论版本差异,整理遗失等客观原因,部分条文解读或有缺失敬请谅解!
第48条: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成无己《注解伤寒论》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朋,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太阳病未解,传并入阳明,而太阳证未罢者,名曰并病。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者,为太阳证罢,阳明证具也,法当下之。若太阳证未罢者,为表未解,则不可下,当小发其汗,先解表也。阳明之经循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也,当解之、熏之,以取其汗。若发汗不彻者,不足言阳气怫郁,只是当汗不汗,阳气不得越散,邪无从出,拥基于经,故躁烦也。邪循经行,则痛无常处,或在腹中,或在四肢,按之不可得而短气,但责以汗出不彻,更发汗则愈。《内经》曰:诸过者切之。涩者,阳气有余,为身热无汗。是以脉涩知阳气拥郁而汗出不彻。
方有执《伤寒论条辨》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阴,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转、与传同,见第五问。
并病见上篇,太阳初得病时至不恶寒,是原致并之因。若太阳证不罢,至解之熏之,是言治之之次第。若发汗不彻至末,是反复申上文之详。彻,除也,去也。不彻,言汗发不如法病不除去也。越,散也,言怫郁不散也。涩为血虚,血虚者,汗出过多也,所以转阳明也。
喻嘉言《尚论篇》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48)
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222)
按:二阳并病二条,皆是太阳与阳明并也。上条证初入阳明,而太阳仍未罢,宜小汗。此条证已入阳明,而太阳亦随罢,宜大下。所以宜小汗大下之故,昌言之已悉,可以无赘。但上条之文,从前未有注释,兹特明之。太阳初得寒伤营之病,以麻黄汤发其汗,汗出而邪去,病不传矣。因汗出不彻,故传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阳明热炽,似乎当用下法,以太阳之邪未彻,故下之为逆,谓其必成结胸等症也。如此者,可小发汗,然后下之。设面色缘缘正赤者,寒邪深重,阳气怫郁在表,必始先未用麻黄汤,或已用麻黄汤而未得汗,所以重当解之、熏之,又非小发汗所能胜也。若是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也。毕竟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方是阳气不得越耳。短气者,因汗而气伤也;脉涩者,因汗而血伤也。汗虽未彻,其已得汗可知,其不怫郁又可知,所以宜更他药,以小发其汗。“更”字读平声。与太阳中篇“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互发。然则彼更桂枝汤,此更桂枝加葛根汤,并可推矣。
张志聪《伤寒论集注》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此言太阳汗出不彻,转属阳明而为并病者,更当小发其汗也。二阳并病,因太阳之表汗不彻而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者,阳明水谷之精也。不恶寒者,阳明之热化也。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非其治矣,如此可小发汗者,或用桂枝麻黄各半汤可也。设面色缘缘正赤者,此阳明之气怫郁在表,当用汤药熏蒸其面以解之。若因太阳之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明之气怫郁不得越矣,盖当小发其汗而不汗,以致其人躁烦,不知痛处者,太阳合少阴之气化也。乍在腹中,乍在四肢者,阳明合太阴之气化也。按之不可得者,经脉为病也。其人短气者,一呼一吸,脉行六寸,血脉涩阻,则呼吸不利而短气也。然此无有定处之证,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其汗,使经脉之血气行散于肌腠之外内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皮腠之不通,由于经脉之阻塞也。姚氏曰:“更发其汗,宜桂枝汤,‘脉涩’二字更贯通节。”
张锡驹《伤寒论直解》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二阳并病者,太阳之病并于阳明也,言太阳初得病时,当发其汗,若汗先出不彻,因而转属于阳明,故谓之并病。彻,通也,快也。夫既属阳明,则水谷之汗,自微微继续而出也,不恶寒者,太阳病证罢也,若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治之逆也,如此可小发其汗,微和太阳之气。面者,阳明之所主也。缘缘,红貌。设面色缘缘正赤者,乃阳明之气怫郁于表,当以熏法解之。熏者,以药气熏之也。若发汗不彻,尚在太阳,不足言阳明之气不得越,是当发太阳之汗。而不汗,以致其人动少阴之气而躁烦也。不知痛处者,邪无定在也。腹中四肢亦皆阳明之所主,太阳并于阳明,故乍在于此,乍在于彼,无有定处,按之不可得也。呼出为阳,吸入为阴,阴阳之气不相交通,故其人短气。然其所以短气者,但坐以汗出不彻,以致阴阳之气不交,出入不利故也。更发其汗,则诸症自愈。脉乃血脉,经脉阻滞,则脉涩而不利,故又申明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之涩滞,故知汗液之不通也。
尤在泾《伤寒贯珠集》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①,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此篇从太阳篇移入。
二阳并病者,太阳病未罢,而并于阳明也。太阳得病时,发汗不彻,则邪气不得外出,而反内走阳明,此并之由也。续自微汗出,不恶寒,此阳明证续见,乃并之证也。若太阳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所谓“本当发汗,而反下之,此为逆”是也。如是者,可小发汗,以病兼阳明,故不可大汗而可小发,此并病之治也。若发其小汗已,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而不得越散,当解之熏之,以助其散,又并病之治也。发汗不彻下,凝脱一“彻”字,谓发汗不彻,虽彻而不足云彻,犹腹满不减,减不足言之文。汗出不彻,则阳气怫郁不得越,阳不得越,则当汗而不得汗,于是邪无从出,攻走无常,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而不可得也。短气者,表不得泄,肺气不宣也。坐,犹缘也。言躁烦短气等证,但缘汗出不彻所致。故当更发其汗,则邪气外达而愈,非特熏解,所能已其疾矣。以面色缘缘正赤者,邪气怫郁躯壳之表;躁烦短气者,邪气怫郁躯壳之里也。按《内经》云:脉滑者,多汗。又曰:脉涩者,阴气少阳气多也。夫汗出于阳而生于阴,因诊其脉涩,而知其汗出不彻也,此又并病之治也。
①校者以为尤氏之误,似可以点标点为“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因此其后对此之释亦不足为参考之用。
柯琴《伤寒来苏集》
无此条解读。
吴谦《医宗金鉴》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按】“当解之”下“熏之”二字,当是“以汗”二字,始与上下文义相属。
【注】一经未罢,又传一经,同病而后归并一经自病者,名曰并病。二阳者,太阳、阳明也。太阳初得病时发汗,汗出不彻,未尽之邪,因而转属阳明。若续自微微汗出,不恶寒反恶热,始为阳明可下之证。若不微微汗出,而恶寒者,则是太阳之表犹未罢,不可下也,下之为逆矣。如已经发汗,尚有未尽之表,宜仍与麻桂各半汤,或桂枝二越婢一汤,小小发汗,以和其表,自可解也。缘缘,接连不已也。正赤,不杂他色也,谓满面接连赤色不已也。此由于汗出不彻,故阳气怫郁不得宣越,所以其人烦躁短气,脉涩,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求之而不可得也。是皆邪气壅甚于经,漫无出路,但坐以汗出不彻之故耳。当更用大青龙汤或葛根汤,发其汗则愈矣。
【按】面赤一证,劳损颧红,发于午后者,骨蒸阴虚也。格阳浮赤,兼厥利脉微者,阳虚也。赤色深重,潮热便硬,里实也。赤色浅淡,恶寒无汗,表实也。短气脉涩,内因多气血虚,若外因短气,必气麤,是汗出不彻,邪气壅促胸中,不能布息之短气,非过汗伤气,气乏不足续息之短气也。外因脉涩必有力,是汗出不彻,邪气壅滞,荣卫不能流通之脉涩,非过汗伤液,液少不滋脉道之脉涩也。
【集注】王肯堂曰:因病太阳,故当汗;因病阳明,故当小汗。先字最有次第,乃仲景之枢机也。下之以大、小承气,汗之以麻黄等汤。
程应旄日:太阳既转属阳明,宜从阳明治矣。然恐转递之处,表邪去尚未尽,里邪乘其未深,两邪相持,而前后互见,是曰并病。纵使表少里多,终是带表之阳明也。太阳不应有腹痛,以邪无出路,意欲内攻,故乍在仍不知其处。
林澜曰:汗不彻者,脉必涩,非再汗邪奚自去乎?是知未汗则为并病,已汗即为转属阳明。未汗则为阳气怫郁在表,已汗则为汗出不彻。汗不彻者,必更汗之;转属者,必下除之;未汗者,可小发汗;怫郁者,可解之以汗。邪由不同,为病自不同,故施治亦不同耳。
陈修园《伤寒论浅注》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注】二阳并病,缘太阳初得病时,当发其汗,汗先出不通彻,因转属阳明,故谓之并病。
夫既属阳明,则水谷之汗相续不绝,肌表中进自见其微汗出,若果不恶寒,则太阳之证已罢,可以议下矣。
若太阳恶寒之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治之逆。必须发汗,为治之顺。如此当知有小发汗、更发汗二法。可小发汗,为偏于阳明在经之证。设面色缘缘正赤者,即面色有热色之象,为阳明之气怫郁在表,当以小发汗之剂解之;解之而不尽者,仍以药气熏之,中病则已。
若太阳经气俱病之重证发汗不彻,不足言,仅为阳气怫郁不得越。缘前此当发太阳之汗而不汗,热邪无从外出,其人内扰不安而烦躁,此烦躁由于不汗所致,与大青龙证之烦躁同例。
邪无定位,不知痛处,腹中、四肢皆阳明之所主,太阳之病邪并之,或乍在腹中,或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定位,呼出为阳,吸入为阴,阳阴之气不相交,故其人短气,然其人所以短气者,但坐,以汗出不彻以致阴阳之气不交,出入不利故也,更发其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滞涩不流利,故知其汗液不通也。
此一节,言太阳之病并于阳明也。
庞安常拟补麻黄汤,喻嘉言拟桂枝加葛根汤。二方俱隔靴搔痒。
陈伯坛《读过伤寒论》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书二阳并病,不曰太阳阳明并病,惟二阳能兼并三阳,阖力吞没太阳之开也。太阳初得病时,长沙已一眼看破矣。以其不特并病,并汗且并血。令太阳无汗解衄解之余地,有汗等于无汗,有血等于无血也。故不曰发汗,曰当发其汗。其血其汗,乃阳明所富有。不能取偿于其血者,当仰给于其汗,欲藉以彻开外邪也。麻黄长于发汗者也,发其汗亦麻耶,不过打入一层取汗耳。将息久之,其汗尚靳与乎哉?独惜其汗先出,而太阳之汗不继,如之何其彻开外邪乎?不彻邪则邪愈入,因转属阳明,病证几为二阳所并尽。妙在其汗非一发而无余,犹续自微汗出,微汗是却邪之精气也。太阳不为之续,而阳明自续之,俨若二阳与三阳划清界限。阳明受病者半,还其病于太阳者亦半。是予余邪以出路,差可于微汗卜之也。乃曰不恶寒,看似阳明证具,太阳则麻黄证罢也。假令太阳证罢,又手足漐漐汗出矣,阳明篇二阳并病已明言也。若无漐漐之汗信,就令病罢证未罢。凡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在阳明篇曰下之则愈,彼有太阳之汗不如此。本证下之匪特不愈,因无太阳之汗则如此。倘日久尚如此又何如?曰可小发汗,本论无小发汗之方也。发汗大都宜麻黄,特小用之则小效,视在乎将息时之适可而止耳。小之又是何作用耶?小用即大用。缘缩小太阳于微汗之中,阳明竟莫能两大,故宁小取其汗,特留麻黄之余力,以大开其太阳,非用以续微汗,用以验面色也。设面色缘缘正赤者,则两阳已并立矣。形容正阳之面之色曰正赤,形容与太阳之本色相互掩曰缘缘。太阳之所以依稀莫辨者,以阳气怫郁故。仍隐约可辨者,以怫郁非在里,仍在表故。则其本在外而变在表也又如此,汗出殆不如此矣乎?曰当解之熏之,参用桂枝汤仿汗解法,徐徐以取汗。更作桂枝汤仿烟熏法,亟亟以行阳。不知者方谓三易其法而不彻如前状,将发汗术穷矣,此第就汗言汗。若发汗不彻不足言,独阳气怫郁则言之而未尽,皆由其囿于表,而不得越出其表,是之谓当在外而不得在外,则当汗不汗之若何阻力,不独旁观所未明,其人亦无从自写也。其人乎!苟非一人翻作两人之状态,何时始有愈兆乎?书其人烦躁,不汗出固烦躁,血不行尤烦躁,烦躁在卒然而痛也。殆即如《素问举痛论》所谓痛而闭不通者欤?独是诸痛皆知痛处也。曰不知痛处,痛处通矣,前此之濇而不行者亦行矣。曰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既注腹中之大经,旋及四肢之小络。血之尽处,即痛之尽处,亦即余邪出外之尽处也。曰按之不可得,又与《素问》气血乱,痛不可按有异同。彼言痛甚不可按,此则按之失其痛,故不可得而按也。痛出太阳则不痛,经所谓得炅则痛立止,况其人本非痛病乎?盖自初得病时,至是始毕露其真相,其人实迭受汤药之赐而不知也。书其人短气,炅则气泄耳。得毋太阳气已炅,犹未汗泄,精气短耶?谷气非不足以供,特卫气长于营,营气短于卫,营不随卫行,故气短。书但坐,坐则上二焦之气舒而且长,营卫自环周而不蹇,转运一番,而后血不留邪,汗能却邪。迟迟未发太阳之汗者,以余邪方藉血为护符,不畏汗出故也。明知汗出不彻,仍以汗药行之者,活血在乎汗,毕竟彻邪在汗故也。更主麻黄汤,实行发汗则愈,何疑其一路未愈乎?前法无非为发汗地步,长沙知之而不言,特设难曰何以知汗出不彻,且自解曰以脉濇故知。点脉濇二字,揭破余邪为经血所稽迟。知一当知二,吾故曰并汗且并血。点发字解字而不点麻桂,为素与麻桂相习惯者说法,昧昧者毋庸代仲圣立方也。麻桂乃篇内之瓜果,本条是总束麻桂也。
曹颖甫《伤寒发微》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拂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拂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二阳并病,与上太阳、阳明合病,同源而异证。故有太阳水气未能作汗外泄,流入肠胃,而成下利者;有因汗液不澈,水气郁于胃之上口,而病呕逆者。以水气不尽,牵涉足阳明胃,故谓之合病。今以汗出不澈,转属阳明,其病亦由水气内停。非胃中有燥屎邪热,上熏脑部,心神无所寄托,而作谵语之证也。亦非大实满痛,阳明支脉腹下髀走伏兔者,牵制右膝膑而不良于行也。虽续自汗出,不恶寒,时有阳明见象,但兼有项背强、汗出、恶风诸证,一经误下,反伤在里之阳气,不能助之出表,即前文所谓外证未解不可下,下之为逆也。此证当以发汗为正治,但仲师言可小发汗,而不出方治。张隐庵以为桂枝麻黄各半汤,似亦未当。夫麻黄本为无汗恶寒而设,岂有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而可用麻桂各半汤者?其必为桂枝加葛根无疑也。此为第一段。
设太阳标热,欲泄不得,则必郁而上浮,视病者之面,赤色渐次增加,则较之微汗出不恶寒者,证情殊异。治法正自不同,但需荆芥、防风、紫苏、僵蚕、蝉衣等味,煎汤熏其头面,阳气之内郁者,当从汗解。此为第二段。
又其甚者,发汗时仅得微汗,不足言汗出不彻,阳气以毛孔闭塞,而拂郁于皮毛及颜面者,一时未易发泄。本应用麻黄汤以发汗,濡滞而不敢用药,则肌理营血之热,为表寒所遏,热度渐高,即见燥烦。太阳水气与太阴之湿并居,阳热外张而寒湿内郁。至于不知痛处,足太阴主腹,亦主四肢,故寒湿时注腹部,时窜四肢,而痛处迄无定在。按之不可得者,以其流走而不见停蓄者也。皮毛不开,肺气阻塞,故短气。气短者,卧即喘逆,故但坐不得眠。脾主肌肉,亦主血,今以水邪混于足太阴脾,固当用桂枝汤以助脾阳而增血热,使在里之湿邪悉从肌理外散,则一汗而愈矣,所谓更发汗则愈也。以其脉涩,因知其肌理为湿邪所阻,而血热不充,以肌理血热不充,因知其不能解肌而汗出不彻,此其所以宜桂枝汤也。此为第三段。
须知汗出不彻而转属阳明,与胃中燥热者迥殊,皆不当急于攻下。此节虽曰二阳并病,治法则仍以太阳为主也。
恽铁樵《伤寒论辑义按》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薰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玉函》“在表”二字作“不得越”三字,无“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十五字。《脉经》作“若发汗不大彻”。《玉函》《脉经》“濇” 作“涩”,“故知也” 作“故知之”。
成云:太阳病未解,传并入阳明,而太阳证未罢者,名曰并病。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者,为太阳证罢,阳明证具也,法当下之。若太阳证未罢者,为表未解,则不可下,当小发其汗,先解表也。阳明之经循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也。当解之熏之,以取其汗。若发汗不彻者,不足言阳气怫郁,止是当汗不汗,阳气不得越散,邪无从出,拥甚于经,故躁烦也。邪循经行,则痛无常处,或在腹中,或在四肢,按之不可得而短气。但责以汗出不彻,更发汗则愈。《内经》曰:诸过者切之,涩者,阳气有余,为身热无汗。是以脉涩,知阳气拥郁,而汗出不彻。
汪云:此条虽系二阳并病,其实太阳证居多。始则太阳经,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成并病。此作首一段看。虽续得微汗,不恶寒,然太阳证不因微汗而罢,故仍可小发汗。此又作一段看。设其人面色缘缘正赤,此兼阳明邪热,郁甚于表,当解之薰之。此又作一段看。若是者,总是初得病时,发汗不彻之误。以至因循,而当汗不汗,其人阳气怫郁而面赤,犹不足言也。当见躁烦短气,浑身上下痛无定着,此虽与阳明并病,而太阳之邪不稍衰也,故云更发汗则愈。此又作一段看。不彻者,不透也。不足言者,犹言势所必至,不须说也。
魏云:缘缘者,自浅而深,自一处而满面之谓。古人善于用字,故取象至妙。
周云:“躁烦”以下种种证候,不过形容“躁烦”二字,非真有痛,故曰“按之不可得也”。
丹云:更发汗,喻氏云“桂枝加葛根汤”,张璐云“桂枝二越婢一汤”,程氏云“不但用解剂如大青龙辈,而且兼薰法,用麻黄等煎汤,从外蒸以助其汗”,张志聪云“可小发汗者,或用桂枝麻黄各半汤可也”,姚氏云“更发其汗,宜桂枝汤”,《金鉴》云“麻桂各半汤,或桂枝二越婢一汤,小小发汗,以和其表,更用大青龙汤,或葛根汤,以发其汗”,魏氏云“风因仍用桂枝汤,寒因仍用麻黄汤,风寒两感,仍用桂枝麻黄各半汤”。诸家处方如此,然原文语意未大明,故未审定为何是也。
喜云:此章论二阳并病,其等不同,当分作三截看。自条首至“如此可小发汗”是一截,言二阳并病,太阳得病,发汗不彻,邪进入阳明而表证仍在者是也。彻,透也。此邪既属里,而表证仍存者,故未可攻下,须小发其汗,先解表也。“设面色缘缘正赤”三句是一截。缘缘,接连不已貌。正赤,不杂他色也。《说文》:怫,郁也,从心弗声。颜师古注《汉书·邹阳传》曰:怫郁,蕴积也。《外台》引《近效·谷疸》:食则眩,惺忪怫郁不安。陶氏曰:怫郁者,阳气蒸越,形于头面体肤之间,聚赤而不散也。此表热郁甚,里气从壅,相并为面赤,《阳明篇》所谓“面合赤色”即一类已。然其他见证,必有数端,此亦举一隅,殆意寓言外也,故不啻可汗解之,并施薰法以发其汗。盖自非病之剧者,不如此峻发也。解之,亦有发汗之义。薰法,见《外台秘要》,陈廪邱、张苗并云“连发汗不出用之”,乃在汗法中最紧者可知矣。《圣惠方》:凡难得汗者,可蒸之。如蒸中风法,蒸湿之气,于外迎之,不得不汗出也。“若发汗不出”至条末是一截。“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十字,当为一句读。不足言,犹言不至言,与“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同义。上文“在表”二字,《玉函》作“不得越”,亦可以互证。《总病论》无“其人躁烦”以下十二字,“不彻故也”下有“宜麻黄汤”四字。注云:“古本字多差误,以从来所见病人证候中符合如此,故改正。”
铁樵按:欲明了此节之意义,当先了解阳明是何物。吾前解太阳为外层,则阳明当然是里层。然“太阳”二字,不啻“最外”二字;“阳明”二字,却非最里之意。第就层次言,少阳半表半里云者,原是指太阳、阳明之间而言。“阳”字作“外”字解释,太阳为躯体最外层,少阳未始不可谓之次外层,阳明是三阳之最里层。然“阳明”字之意义,实非最里之意义。三阳三阴之名词,根源出于四时,读者当留意全书拙按解释六经处,此处不复赘。本节“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句有讹误。
冉雪峰《冉注伤寒论》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冉雪峰曰:本条在太阳篇,故着重在太阳病。太阳大法在表,故着重在汗的彻未彻。邪虽内搏,尚未离表,未全构成阳明,故曰并病。同时俱病曰合,交互为病曰并。并由太阳来,故病机虽惭入阳明,而疗法仍责在太阳。因本条条文内有两个若字,一个设字,中间起了三个波折,故各注见仁见知,不免纷歧。不足言三字,当紧接上文发汗不彻读,不当连属下文阳气怫郁读,尤注诠释甚佳,引腹满虽减,减不足言为证,甚切当。但减字可重叠,彻字不可重叠,尚有商讨必要。微自汗,不恶寒,是太阳已归于内。色正赤,阳怫郁,是阳明又绕于外。汗不彻,是太阳并入阳明的根由,躁烦不得越,是阳明欲出太阳的机势。怫郁在表,在表字宜着眼,太阳本是表,何须说在表。不得越,越字亦当着眼,太阳为最外一层,何所越,越到何处。凡此均阳明怫郁外出的象征。不特太阳内归阳明,并且阳明亦外合太阳,于此可领会二阳交互为病的真际。阳明归府当下,不归府在经,不必下,在经欲出,更不可下,在经欲出,太阳又未罢,更不当下,所以更发汗则愈。曰先发汗,曰微汗,曰当汗不汗,曰小发汗,曰更发汗,全条意义,专在汗字上推阐。此可看出太阳病,是太阳的汗法。太阳病兼有阳明,是兼有阳明的汗法,阳明病外合太阳,又是阳明病合太阳病的汗法,始终未离太阳,即始终不离汗,始终不离审度汗的彻不彻。各注所拟方法,虽各有见地,各适其应,尚未窥到经论又浑含又活泼的真正无穷奥义。
胡希恕《胡希恕伤寒论讲座》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
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
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这是一段,这一段主要讲的是二阳并病。
什么叫作并病呢?仲景这本书讲表里相传,由表传里,或者传半表半里。这一段二阳并病就是太阳病传阳明,这是表里相传,由表传里。(但)传里,表证还没罢,里证出现了,这就叫作并病。先表后里,表没罢,里证有了。这个并,就是兼并的并,咱们说“秦并六国”,吞并的并。头一个病并于后面的病而发病,所以叫作并病。
那么二阳并病,指的太阳阳明并病,底下有解释了,他说“太阳初得病时”,开始得的太阳表证,当然表证要发汗,可是发汗,汗也出了,但是病没好,这个“不彻”就指的病没除,“彻”当“除”字讲,就是病没愈,因而转属阳明。这不是说不应该发汗,我们以前也讲过如果重的表证发汗合法,能减其病势而已,(但)病常常不好的,要是轻病那没问题了。像我们遇到感冒,太阳病轻病,你喝点姜水病也好,稍稍出点汗就好,随便吃点什么药都可能好。可是真正重病,就是依法来用药,有时都不好的。不好不要紧,多是在半表半里、在里这个阶段要好的。这条就是讲了这个情形,说原来得的是太阳病,太阳病依法当发汗,发了汗了,但是病并没有好,因此这个病由表进里而转属阳明。
阳明病,搁个“续自微汗出”,这是阳明病的一个外证的反映,我们后头讲到阳明篇就有了。“阳明病,法多汗”,阳明病是胃肠里边有热,热结于里,蒸发于外,所以老出汗。“续自微汗出”,老要微微地绵绵不断地出汗,这就是转属阳明病了。既然并病,太阳病还存在,所以我们不要冒冒失失就吃泻药,如果我们看太阳病还存在,主要的(症状)身疼痛、恶寒还有,这就是“不可下”,“下之为逆”。这阵儿别看(转)到阳明病了,应该下,可是表证在,不能下,这是定法,必须先解表。下之呢?下之就是为逆,逆就是逆治,就是治错了。那么这时应该用什么药发汗呢?当然用桂枝汤,可小发汗。“续自微汗出”嘛,咱们讲桂枝汤讲得多了,凡是津液有所损伤之后的这种表证,全要用桂枝汤。(仲景)这个书上没说,但是言外之意告诉你用桂枝汤。这是第一段。
“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这又是一段。说在太阳病期间,发汗之后,有的转属阳明而为二阳并病。(有的)也不一定为二阳并病。它底下有这么一段,这(种情况)以前都学过的。说假如这个人“面色缘缘正赤”,就是整个面色都发红,这还是表不解的现象,这是“阳气怫郁在表”,还是不得汗出的一种问题,这与二阳并病没关系。“当解之熏之”,解之就是以小发汗法来解之,我们前面讲桂枝麻黄各半汤、桂枝二麻黄一汤,都是这种情况。也可以熏之,古人为达到小发汗的方法,也有拿荆芥、艾蒿这一类的(药)熏,用个盆子把它们煮成汤,趁热的时候,身上覆盖了,熏,也可以出点小汗。“解之熏之”,解之就是小剂的(发汗药)发汗的方法,来解其怫郁在表的外邪,这不关乎里边的事。或者是熏之,稍稍出点汗就好,这个病不要紧的。这又是一段。
“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烦躁,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这一段,根本就是发汗不到家,所以病不好。这个是“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那个(前面讲过的“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是个微末的表证不了了的小病了,这个病不是的——你不足以说这是阳气怫郁不得越,这个要重得多了。这是“当汗不汗”,还应该发汗。你看这个人躁烦。躁烦,以躁为主了。这说明表不解而发烦躁得厉害,就是当汗出不得汗出的意思。身上哪儿都疼,没有定处,这是表证,表证大概都身上酸疼,自己也不知道在哪儿,有时候在四肢,有时候在腹中,但是你摸哪儿,哪儿也不是,“按之不可得”。由于表不解,不得汗,气往上涌,所以“短气但坐者”,就是不汗出而喘,躺着气上不来,热往上涌得厉害,所以这种情形就得再发汗,(即便)“解之熏之”小发汗都不行,这个情形咱们看出来是大青龙汤证,肯定要用大青龙,不汗出而烦躁嘛,这就是咱们前面讲的那个大青龙汤证。
那么怎么知道这是汗出不彻呢?由于“脉涩故知也”。脉涩,大家都是根据经文(来解释),(有的认为是)脉的不及,有的(认为)由于邪盛阻碍血行而不流利,而发生涩,这是大家一般的解释。可是叫我看这个脉涩,总是(感觉)有些问题。脉涩不可发汗,你怎么还发汗?而且涩脉是一个关于血液在内流行的反应,凡是涩脉都是虚。真正实而见脉涩的还真少。
是不是这个“脉涩”应该是“脉紧或是脉浮”?叫我看这恐怕是对的,也许(脉涩)是错字。但是现在大家都是根据这个条文来解释,说是实得太厉害,当汗出不汗出阻碍了血行流畅,也有涩的现象,但这种涩它绝对是有力的。这是各家都这么解释,这么解释也能解释得通,但是事实上我没遭遇到这种情况。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真正的表实证而脉现涩的,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恐怕这个(脉涩)应该是脉浮,因为脉浮还在表嘛,再不就是脉浮紧,这个(解释我认为可能)是比较对的。这本书(《伤寒论》)里的错字很多,这个“脉涩”暂时先搁在这个地方。你们看各家的注,全是我前面说的那个(解释):就由于表实得厉害,不得汗出,血在脉里头反倒受了阻碍,是这么一种涩。把这个“涩”不按着一般“涩者为血虚津液少”的解释法解释。我认为这是敷衍古人的论说,不一定是对的,但这不关乎重要(重要的不是字面)。
前面这种情况(当汗不汗,其人烦躁,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不汗出而烦躁,一点汗也没有,这类的情形再发汗就好了,也不关系二阳并病。二阳并病就是指(本条文)头一节。开始太阳病,后来也依法治疗,发过汗,虽然汗先出,但是病不去,这样因而转属阳明。表证没去,阳明病就有了,所以“续自微汗出”就是阳明病的外证了。
那么这个时候怎么治并病呢?并病当然是表证没好先解表,就看并病的里证如何。二阳并病,它是太阳病与阳明病的并病。如果外边有表证,里头是一种虚寒的这类病,像少阴病与太阴病的并病,就不能先解表了。也有太阳病传到太阴,里虚寒,你就不能先解表,当先救里,前面有过(讲述)。下利清谷,可是身体疼痛,那你得先救里,而后治疗身疼痛。身疼痛是表证,表没罢。在他(仲景)这本书里头是一种定法,在临床上都挺重要的。咱们在临床上,这个人多少日不大便,里实很清楚、很明显,但是他还发烧怕冷,表证没罢,你不要先给他吃泻药,还要先给他解表。解完表了,你再下里。所以古人有一句话,说是“下不厌迟”,说是该下的病,缓了没什么大害处。如果里边要是个虚寒的病,就是有表证,也要舍表救里,这在临床上都是定法。你要是不守这个办法,那就是为逆,就不会好病的,这个(定法)咱们要知道。至于这块的“脉涩”,要我看应该是个错字,可是各家都不说它错,就那么个解释法,说是太实了,血液受阻,所以脉也涩。
任应秋《伤寒论语译》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濇故知也。
【校勘】《玉函经》:“在表”两字作“不得越”;没有“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两句,《脉经》作“若发汗不大彻”。《玉函经》《脉经》:“濇”作“涩”;“故知也”作“故知之”。
【音义】缘,音圆。缘缘,联绵貌,作“不断”意义解。怫,音福,郁也,《魏乐府苦寒行》有“我心何怫郁”句,作愤懑意义解。越,音粤,发也,散也。
【句释】“二阳”,指阳明。“并病”,太阳的表证归并于阳明,这叫作“并病”。“面色缘缘正赤”,即是面部不断地充血发红。“阳气怫郁不得越”,犹言已经高度充血,汗腺仍然闭塞着,不扩张发汗,以致体温仍得不到发泄。“熏”,是古人发汗解表方法之一,《外台秘要·伤寒门》引《崔氏方》云:“疗伤寒,阮河南蒸法,薪火烧地良久,扫除去火,可以水小洒,取蚕砂,若桃叶、桑柏叶、诸禾糠及麦麸,皆可取用,易得者,牛马粪亦可用,但臭耳。桃叶欲落时,可益收取干之,以此等物著火处,令厚二三寸,布席卧上,温覆,用此发汗,汗皆出,若过热,当细审消息,火热者可重席,汗出周身,辄使止,当以温粉粉身,勿令遇风。”又《外台秘要·天行病发汗门》引张文仲方云:“支太医桃叶汤熏身法,水一石,煮桃叶,取七斗,以荐席自围,衣被盖上,安桃汤于床箦下,取热自熏,停少时,当雨汗,汗遍去汤,待歇,速粉之,并灸大椎则愈。”从此便可见到当时熏法的一般。“短气”,即呼吸浅表的喘促,仍为高热的结果。“涩脉”,《内经》谓三伍不调为涩,指下触觉脉搏的波动涩滞不流利,为血行障碍的脉象,汗闭或汗出不彻,虽可能见到这种脉象,究不常见,更不可能根据脉搏的涩滞,而预知其汗不彻的情况。这段文字可能有错简。
【串解】成无己云:“太阳病未解,传并入阳明,而太阳证未罢者,名曰并病。续自微汗出……小发其汗,先解表也。阳明之经循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也,当解之熏之,以取其汗,若发汗不彻者,不足言阳气怫郁,止是当汗不汗,阳气不得越散,邪无从出,拥甚于经,故躁烦也。邪循经行,则痛无常处,或在腹中,或在四肢,按之不可得而短气,但责以汗出不彻,更发汗则愈。《内经》曰:诸过者切之,涩者阳气有余,为身热无汗,是以脉涩知阳气拥郁而汗出不彻。”
本条着重之点有五:①太阳病,高热不解,可能由表热演变为阳明里热证;②里热证当用下剂,但必须要在完全没有表证的时候;③已演变为里证,但表证还存在时,仍当解表发汗;④头面发热发红的现象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生理机转的充血,一种是没有及时发汗的结果;⑤高热的结果,可能引起烦躁、喘息等症状。
【语译】什么叫作“二阳并病”呢?就是在太阳病期,虽经发汗,并没有减退,竟演变而成为阳明里热证,如高热、出汗、不恶寒,这就是阳明里热证的主要证候,可以用清里的方法来治疗。假使太阳表证还存在,便不可用清里的下法,而必须用发汗解表法,如病人脸色不断地发热发红,这是头面末梢血管的充血,还可以用熏法等解表发汗,但要知道汗出得不透的时候,面部仍然可能有继续充血的情况。高热充血的结果,不仅是面部发红,甚而还要出现全身说不出的痛楚和烦躁,呼吸喘促,连睡都不行,只有坐着,这时仍然只有用发汗法来治疗它。如果诊断得病人脉搏有涩滞的形象,这是血循环有障碍,与汗出不透的关系是分不开的。
刘渡舟《伤寒论诠解》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第一段,从“二阳并病”到“续自微汗出,不恶寒。”指出太阳病,汗出不彻可以转属阳明。太阳初得病时治用汗法,是正确的。但若发汗不够彻底,则也达不到驱邪外出的目的。表邪不解,就有可能转属阳明。阳明为多气多血、阳气昌隆之经。里热盛,则逼迫津液外越而见汗出,表邪已净,则不恶寒。故汗出、不恶寒,是表邪全部入里,阳明燥热已成的表现,治疗应用下法。
第二段,从“若太阳病证不罢者”起,至“当解之熏之”止。主要论述太阳、阳明并病的证治。若太阳之邪仅部分入里而太阳病证不罢者,则称“二阳并病”。二阳并病,邪气入里并于阳明,又有入腑与入经的不同。若太阳表证不罢,虽阳明燥热已成,亦不可先用下法,因为先攻下,易使表邪内陷发生他变,此时应先解表后攻里。但因部分邪气已经入里,在表之邪已减,故亦不可用大汗之法,因大汗使津液越出反有助阳明燥热之弊,故以小汗为宜。若太阳表邪不罢,部分邪气内传阳明之经,则证见“面色缘缘正赤”,赤为红之甚,正赤乃深红之色。“缘缘正赤”指满面通红,且从表皮到深层都很红。既非局部带红,也非浮红、泛红、嫩红,和虚阳上浮之面赤截然不同。它较“以不得小汗出”而有小邪不解的“面有热色”之红为更深。这是阳明经中之邪怫郁不散,使阳气不得发越之故,还应伴有恶寒、发热等证。“解之熏之”,均指汗法而言,可用葛根汤清解阳明经热,兼解太阳表邪。
第三段,从“若发汗不彻”起,至全条结束。进一步论述了二阳并病的成因和主证。造成二阳并病的原因,是太阳病发汗不彻所致。由于当汗不汗,不仅使表邪不能发散,而且使阳气怫郁不得发越。阳郁进而化热,则生烦躁。邪气外闭,肺气不利,则“短气,但坐”而不能平卧。太阳主皮毛,阳明主肌肉,二经邪气不解,营卫之气滞涩不利,则痛无定处,忽而腹中,忽而四肢,按之又找不到明确的痛处。以上诸证,究其原因,皆因汗出不彻,使二阳经气闭郁所致。何以知是汗出不彻呢?除上述证候外,还可见到涩滞的脉象。脉涩反映了邪气凝滞未散,营卫郁遏不畅。其治应再发汗,以疏解二阳经表之邪,其病可愈。
倪海厦《伤寒论》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澈,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鬰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澈,不足言阳气怫鬰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烦躁,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澈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澈,脉濇,故知也。
二阳并病,就是太阳阳明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太阳病刚得到的时候,发病人的汗,如呆发透了就好了,如果发得没有透,汗先出不澈,开处方的时候心软,药剂开得太少,病邪没有去,慢慢的太阳证的时间过了以后,病的热邪转到阳明去了,续自微汗出,不恶寒,阳明证的话,还会流汗,因为肠的津液还会往外走,但是阳明证没有寒都是热证,表证已经没有了,入到里去了,如果这种情形的时候,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要先看病人到底在阳明还是在太阳,问病人还有没有怕风?答有,有没有怕冷?答有,还有没有流汗?答有,就是表证还没有去,甚而摸他的脉很浮,有表证的时候,绝对不要攻下,下之为逆。这种状况的时候,给他小发汗,就是桂枝汤加葛根就可以了。用葛根把津液补一补,前面已然发过汗了,后面怕发汗发太多了。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鬰在表,脸色红赤的时候,代表胃的热气往上冲,阳气浮在皮肤表面上,发又发不出来,当解之熏之,熏为古人用一种药草熬水,蒸其水气以取汗之法。就是用煮药草,病人坐在旁边,熏病人,让病人流一点汗,因为怕喝药喝太多,而病人津液已经不够,因为有阳明证表示津液不够了,肠胃的津液再伤到的话,大便一旦堵到了,就变成承气汤证,如果是血里面的水不够的话,就变成白虎汤证,怕吃药吃太多不好控制,所以用药去熏他,用外在的方法使病人流一点汗,这是比较浅的方法。若发汗不澈,不足言阳气怫鬰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烦躁,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澈故也,这条辩讲的是,如果病刚好介在阳明和太阳之间,无法分辩,就问病人大便正不正常?如果还很正常,就不用管阳明,先解表再攻里,解表的同时,如果怕太重伤到津液,可以同时采用增加津液的药,吃稀饭或杏,仁多加一点,或吃完麻黄汤以后,多吃些水梨,把肺的津液补回去。
刚刚讲的就是汗发得不够透澈,所以在太阳证的时候,给病人多一点发汗不会有事,因为桂枝汤里面有甘草、大枣,麻黄汤里面有杏仁,张仲景设计的方子不会伤到津液的,所以麻黄汤里面麻黄开到五钱,杏仁也要开到五钱,如果吃了麻黄汤,因发汗发太过造成贫血,就是杏仁用太少了。所有的症状都是汗出不澈故也,更发汗则愈。为什么知道汗出不澈呢?脉濇,濇脉,摸到的脉是扁的,所以脉迟而细就是濇脉。汗出不澈,从脉可以看得出来,还有病人的陈述也可以看得出来,皮肤痒痒就是汗出不澈,最明显就是皮肤痒,风吹得很难过,这也是汗出不澈,汗发不透的时候,有时候是皮肤痒,有时候是皮肤有很紧的感觉,整个脸色是红润的,眼睛两边红红赤赤的,因为汗是从胃里面的津液来的,要发发不出来,胃气一直往上跑,整个冲在脸上,所以脸就会红红的,可是又流不出汗来。
如果要很重的透发,太阳证的时候,就桂枝汤加重一些。如果表束到了,没有汗了,加麻黄汤进去。如果病人全部是热证,脉洪大、燥渴,用白虎汤,病人吃石膏的时候,也是得汗则解,因此不单单只有桂枝汤、麻黄汤、葛根汤才有流汗的现象。
张胜兵《张胜兵品<伤寒>》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以下解读内容为精简版,详细解读请查看:第37讲张胜兵品《伤寒》之太阳病(48条条文·太阳阳明并病的几种情况)
关于这段条文,历来存在一定争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条文结构的划分。有人将其分为两个方面,也有人分为三个方面,而我倾向于将其细分为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在每个方面的阐释中,我都会力求清晰明了,并尝试对张仲景在此处未明确给出的方药进行合理推测与解释。
其二,不同医家所给出的方药存在差异。在这些关键点上,医家们的意见并不统一,有的给出了具体方药,有的则未提及,且给出的方药也各不相同。在此,我将结合个人理解,给出一些我认为能够治疗二阳并病的方剂建议。
尽管第48条条文内容较多,看似复杂,但只要我们将其层层剖析,划分为几个小的板块,理解起来便不再困难。至于条文中的争议点,通过我的讲解,大家可以自行判断争议所在,并思考如何解决这些争议。
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这条条文。
二阳并病,指的是太阳病与阳明病同时出现。并病,是指患者先出现一经的证候,而后又出现另一经的证候。在本条中,是指太阳经的证候未愈,又出现了阳明经的证候。
再来看“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这一句。这里的“因”,我认为是一种古代文法,表示因果关系。即因为汗出不彻,所以转属阳明。如果将“因”字移到“汗先出不彻”前面,变成“因汗先出不彻,故转属阳明”,那么理解起来就更加顺畅了。也就是说,二阳并病的患者,在太阳病初起时,虽然已经发汗,但汗出不彻,导致病情转属阳明。
转属阳明后,患者会出现哪些症状呢?条文后续给出了补充:“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这就是转属阳明后的具体表现。
接下来,“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太阳病的症状尚未完全消失,就不能使用下法治疗,否则会导致邪气内陷。此时,应该继续解太阳病,采用小发汗的方法。因为前面已经发过汗了,只是没有发彻底,所以此时再小发其汗即可。
“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这里的“设”是假设的意思。面色缘缘正赤,指的是面色持续发红。阳气怫郁在表,应该采用解表或熏蒸的方法来治疗。这里的“阳气”,并非指人体内的正气阳气,而是指邪气与正气相搏所表现出的一种热象。因此,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邪气与正气相搏在表,导致热象出现。此时,我们可以通过发汗或熏蒸的方法,帮助正气驱赶邪气。
再来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发汗不彻底,正邪交战的状态就无法得到彻底解决,邪气无法通过发汗排出体外。此时,患者会出现躁烦、不知痛处、症状游走不定等症状。同时,患者还会出现短气、只能坐不能卧的情况。这是因为汗出不彻导致的。此时,再次发汗即可痊愈。
这一小段描述的是一个既有麻黄汤证又有郁热的证候。既有麻黄汤证的表现,又有郁热的症状,这很符合大青龙汤证的病机。
最后,“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这里的“脉涩”,与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脉涩有所不同。《伤寒论》中的脉学有其独特的含义,与今天的大学教材或《濒湖脉学》中的描述都不一样。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后续的课程中专门讲解。但在此处,我们可以理解为脉涩是汗出不彻的一个表现。
现在,我们已经对这段包含 48 条条文的内容中需要解释的词语或表述进行了初步阐释。接下来,让我们深入剖析这一条文。
就我个人观点而言,历代医家对这条条文的解释存在差异。不过在此,我不打算展开其他医家的观点,而是直接阐述我个人的看法。我将这条条文划分为五个部分,并为这五个部分进行断句。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这是五个部分共同的背景前提,即太阳与阳明并病,在太阳病初发阶段,采用发汗的治疗方法。我将这一背景作为划分五个层次或五个方面的基础前提。
那么,这五个方面具体是什么呢?
第一个方面:“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此处,我们从“不恶寒”处断句,将其作为第一个需要解释的部分。
接着看第二个方面。我把条文分成了五个部分,第二个方面是“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发小汗”。此句便是第二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个方面为“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这一段对应第三个方面。
第四个方面是“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我将此部分视为第四个方面。
第五个方面是“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我把这最后一句作为第五个需要解释的方面。
严格来讲,实际上只有四个方面。第五个方面主要是为了解释第四个方面中“汗出不彻”的依据。不过,由于其中涉及“以脉涩故知也”这一知识点,所以我将其单独列出作为第五个方面进行解释。也就是说,真正核心的情况有四种,第五个方面是对第四个方面的补充说明。前面提到的四个方面,各自都有对应的方药治法,所以应归为四种不同情况。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意思是太阳与阳明并病,在太阳病初起时进行发汗治疗。但因发汗力度不够,汗出不彻底,邪气未能完全解除,进而内传至里,由太阳病转为阳明病,于是出现微微汗出且不怕冷的症状。接下来,我们先把后续内容完整解释,再逐条分析。
如果二阳并病,且太阳表证未解,此时不可采用攻下法治疗。若误用攻下,会导致邪气内陷,引发变证。对于表证未解的情况,可采用轻微发汗的方法。若病人出现满面通红,这是邪气郁滞在肌肤表面的表现,应当采用发汗及熏蒸的方法治疗。
若太阳病发汗力度过轻,汗出不透,本应汗出却未能汗出,邪热郁滞无法外泄,病人就会出现烦躁不安、气短、只能坐着不能躺卧,全身不适且难以言表,不知具体疼痛部位,一会儿腹痛,一会儿四肢痛,触按却找不到确切疼痛点等症状。这是汗出不彻、邪气郁滞所致,此时应再次发汗,汗出则邪气消散,疾病便可痊愈。如何得知这是汗出不彻导致的呢?通过脉象判断,病人脉象为涩脉,涩脉是邪气郁滞在表的征象,由此可知是汗出不彻所致。
以上便是这条条文的完整翻译。不过,张仲景并未给出具体的方药。接下来,我们通过逐条剖析,再给出相应的方药。
先看第一个方面“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前面提到,“因转属阳明”的“因”应放在“汗先出不彻”之前,即“因汗先出不彻,转属阳明”。此时邪气从太阳转至阳明,出现了“续自微汗出,不恶寒”的症状。那么这种情况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可以参考《伤寒论》第 220 条和第 240 条条文来进一步理解。
《伤寒论》第 220 条条文为:“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这表明,当太阳阳明并病,且以阳明里证为主要表现时,可使用大承气汤治疗。
再看第 240 条条文:“病人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虚浮者,宜发汗,下之与大承气汤,发汗宜桂枝汤”。
这条条文的意思是,当太阳与阳明两种情况同时或先后出现(通常先后出现称为并病)时,第 240 条指出,若为阳明里实证,应使用大承气汤攻下;若脉象浮,说明病邪仍在表,应使用桂枝汤发汗。
因此,无论是太阳阳明并病,还是并病后一经证明显、一经证不明显的情况,我们都可以参考第 220 条和第 240 条条文。参考这两条条文后,我们发现,若太阳病证转属阳明,且以阳明证为主,出现阳明腑实证,就应使用承气汤(大承气汤)治疗;若太阳表证未完全解除,则应使用桂枝汤发汗解表。
综上所述,“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这一情况,若太阳证已消失,仅出现阳明里实证,可使用大承气汤治疗;若太阳表证仍在,则可使用桂枝汤继续发汗解表。
因此,对于“因汗先出不彻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这一情况,其核心在于邪气因汗出不彻而由太阳转属阳明。若此时太阳证已完全消失,仅表现为阳明里实证,那么便可采用大承气汤进行治疗;若太阳表证依旧存在,则应使用桂枝汤继续发汗解表。
接下来,我们探讨第二个方面:“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这意味着,在太阳病初发时虽已发汗,但太阳病尚未痊愈的情况下,无论是否伴有阳明病的症状,都不可使用攻下法,而应先解表。一般来说,对于里实证或里实热证且兼有表证的患者,我们应遵循“下不厌迟”的原则,即先解表后攻里。所以,在太阳阳明并病且太阳表证仍在时,通常应先解表后攻里。
张仲景在此处并未给出具体方剂,但根据我们之前所学,对于太阳病证未罢且已发汗的情况,可考虑使用小发汗的方剂。如桂枝麻黄各半汤、桂枝二麻黄一汤以及桂枝二越婢一汤,都是小发汗的代表方剂。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酌情选用。这体现了张仲景“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的辨证论治思想。
再来看第三个方面:“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此处描述的是太阳阳明并病的经证情况,即太阳经证与阳明经证同时存在,邪气在经表。对于这种情况,应采用发汗解表或熏蒸发汗的方法进行治疗。在治疗时,可选用葛根汤或桂枝加葛根汤。若患者无汗,可用葛根汤;若有汗,则可用桂枝加葛根汤。不过,也有医家认为此处仅用葛根汤即可。我个人认为,考虑到患者已发过汗,若邪气不重且已有汗出,桂枝加葛根汤可能更为合适;若邪气较重且需继续发汗,则可用葛根汤。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
接下来是第四个方面:“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着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这里描述的是发汗不彻底的情况。由于发汗不足,邪气郁而化热,导致患者出现躁烦、不知痛处等症状。此时,患者虽表现为短气、但坐等症状,看似麻黄汤证,但又伴有内热,因此更符合大青龙汤证的特点。所以,对于这种情况,应采用大青龙汤进行治疗,以更发汗并清郁热。
至此,我们已经探讨了四种不同情况及其对应的方剂。最后来看第五个方面:“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这实际上是对第四种情况的补充说明,通过脉象涩来进一步确认汗出不彻的诊断。
接下来,我将详细阐述涩脉这一概念。在现代医学语境中,涩脉表现为脉象艰涩,犹如用轻刀刮竹。通常认为,涩脉的出现与津亏血少有关。然而,在张仲景所著的《伤寒论》中,涩脉的含义却并非如此。张仲景所描述的涩脉,指的是脉象滞涩不滑利,意在表达邪气郁滞导致营血运行不畅的病理状态。
以大青龙汤证为例,其脉象为浮脉,伴有表证。因此,该证的脉象并非单纯的涩脉,而是浮涩并见。但如前所述,这里的“涩”并非指现代医学中的涩脉,而是为了强调邪气郁滞、营血运行不畅的状态,可理解为脉象浮而不畅,或浮紧而不畅。
接下来,我们重新梳理一下相关条文:“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汗出,不恶寒”。对于此条文,我们首先需要断句。若患者表现为阳明里实证,则应用大承气汤;若太阳证未解,则用桂枝汤。这是第一种断句情况。
第二种断句情况为:“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这意味着在太阳病证未解除时,无论是否伴有阳明里证,均不可使用下法。此时应解表,由于患者已发过汗,故只需发小汗即可。可选用的方剂有桂枝麻黄各半汤、桂枝二麻黄一汤或桂枝二越婢一汤,具体选用需根据辨证论治结果而定。
第三种断句情况为:“设面色缘缘正赤,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这指的是太阳阳明经证并病的情况。对于此类病症,我们之前已讲过葛根汤和桂枝加葛根汤的应用。具体选用需根据表寒的轻重及患者是否出汗来决定。
继续往下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此条文描述的是表寒与郁热并存的情况,应用大青龙汤外解表寒、内清郁热。
最后一句,“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这里解释了汗出不彻的原因与脉涩有关,但需注意此处的涩脉与现代医学中的涩脉含义不同。
此外,条文中提到“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这体现了先解表后攻里的治法。针对大家在伤寒群中关于先解表还是先攻里、虚人伤寒建其中以及表里双解等问题的讨论,我决定在此详细阐述。
在《伤寒论》中,表里同病的治法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先表后里。当表证为主要矛盾、表证急重或里证为实证(如里实热证)时,通常先解表后攻里。例如第36条、第44条、第234条、第235条和第276条条文均体现了这一原则。无论太阳阳明病还是太阳太阴病,只要表证急重,均应先解表。判断表证急重与否需结合脉象和临床表现。例如太阴病脉浮者可用桂枝汤发汗解表;若脉沉迟则需先治里后解表。
二是先里后表。当表里同病而里证急重、表证相对较轻缓时,应先里后表。如第91条条文所述:“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何时用四逆汤救里、何时用桂枝汤救表完全取决于表证和里证的缓急轻重。再如第92条和第372条条文也体现了先里后表的治法原则。需注意的是,“虚人伤寒建其中”这一说法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而是应根据具体脉证来决定治疗方案。
三是表里同治(表里双解)。当表里同病且表证里证俱急或单纯治表则碍里、单纯治里则碍表时,需同时兼顾表里进行治疗。例如第40条条文中的小青龙汤证就是表里双解的典型例子。表里同治法在方剂配伍上可能有所偏颇,如表证重者方药中治表药可能多些、里证重者治里药可能多些。例如第18条条文中的桂枝加厚朴杏子汤更倾向于解表;而第163条条文中的桂枝人参汤则更侧重于治里。此外,还有一些方剂如柴胡桂枝汤在表里同病且表证里证相对均衡时采用表里并重的治法。
综上所述,先治表还是先治里或表里同治需根据张仲景的十二字真言“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来决定。后世医家总结的条文或歌诀若违背这一原则则可能不适用。为进一步佐证张仲景的这一思路,我们再解析两条条文:第106条条文指出在太阳病热结膀胱且有外证的情况下应先解其外再用桃核承气汤攻里;而第124条条文则表明在太阳蓄血证重证情况下可直接用抵当汤攻下而无需先解表。因此,在治疗过程中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先解表、先攻里或表里同治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