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外伤不适合做美容缝合?

杨东运医生 发布于2025-10-03 10:23 阅读量136

本文由杨东运原创



正文内容


虽然我们经常强调美容缝合是预防伤口形成明显疤痕的重要手段,但并不是所有的外伤都适合做美容缝合或马上做美容缝合。


一、
外伤轻微,无需缝合者

如擦伤或很浅很小的伤口,即便不做缝合也不会遗留疤痕者。




二、
伤口/创面过大,缝合过于吃力者

如伤口、创面过大,皮肤及皮下组织缺损较多,超过了皮肤张力极限,强行缝合可能会导致皮肤缺血、坏死,如大面积的。


此时宜采用其他治疗方式暂时封闭创面(如植皮),后期待组织修复稳定后,再针对瘢痕进行后期美容改善。



三、
合并或者可能合并有其他比美容缝合更重要的伤情者

1.已有或曾有短暂的意识丧失者。应该先行头颅CT等检查,排除颅内出血等伤情。


2.头部外伤,有恶心、呕吐、晕厥、视物模糊者。应该先行头颅CT等检查,排除颅内出血等伤情。


3.醉酒自己不能清楚描述伤情者。应该先行必要的各项检查,以免遗漏其他伤情。


4.伴有或者可能伴有其他专科伤情者。如合并有眼球外伤者,应先请眼科医生进行相应处置;伴有骨折,或肌肉、肌腱、血管、神经断裂者,应先请骨科或相应专科医生会诊处理;伴有胸腹部损伤者,应先请胸外或普外科医生会诊处理等。


四、
其他不适合做美容缝合的情况

1.动物咬伤者,尤其是狗咬伤。一般不建议一期缝合。但如果清创彻底,对于美容要求很高者,也可考虑一期美容缝合。


2.伤口严重污染者。伤口被泥土、粪便、铁锈、唾液等严重污染,或已出现红肿、渗液、化脓、异味等感染迹象时,需先进行彻底清创、抗感染治疗,待炎症控制后再考虑二期缝合。


3.组织损伤范围大,或不能判断受伤组织是否应该保留者。如烧伤(尤其是深度烧伤)、碾压伤、撕脱伤等外伤。


五、
小结

虽然美容缝合是预防伤口形成明显疤痕的重要手段,但并不是所有的外伤都适合做美容缝合或马上做美容缝合。


如果有比美容缝合更重要的伤情需要处理,就应该先处理这些伤情,毕竟,和生命健康相比,疤痕甚至都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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