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岳飞之死”到生育障碍

江成龙医生 发布于2024-05-12 15:41 阅读量458

本文由江成龙原创

900多年前,岳飞死于莫须有,世人皆恨之,殊不知千年之后,许多年轻的妈妈却以“莫须有“之名直接或者间接杀死了尚在腹中的宝宝,给自己身体带来伤害,甚至终生不孕不育。

莫须有

之1孕期感冒了;

之2孕期吃了抗病毒药了;

之3吃避孕药后意外怀孕;

之4孕期接触了检查剂量的放射线;

之5男方喝酒了;

之6基因筛查发现小片段重复;

除少数药物(利巴韦林异维A酸)早孕期(一般受精后14天或者末次月经算1个月内)上述莫须有的罪名对胎儿的影响遵从全或者无的原则,即如果有损害,胎儿往往不能存活,自然流产。如果没有影响,胎儿就会正常发育生长,孕期做好产检和产前诊断即可。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是上述莫须有之6,一名患者,22岁的年轻妈妈,孕8月,产前检查羊水细胞CNV发现小片段重复序列,母体外周血染色体CNV发现相同重复序列,胎儿产检皆正常,疑之(莫须有),引产,引产后宫腔重度粘连,即使以后试管婴儿助孕,成功机率渺茫。换个角度想想,如果重复序列影响胎儿,母体亦有相同的重复序列,不是正常的生活吗?而且产检胎儿发育皆正常。显然过度夸大了某一项检查结果的影响(莫须有)导致了不适当的决策。

上文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忽略这些可能有害的因素,而是要重视,咨询专业机构的专业大夫,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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