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流不全,不想清宫,如何继续保守治疗?如何用药?借助160继续科普。
药物流产不全,很多患者倾向于继续选择保守治疗。下一步治疗中,什么情况可以继续用药,如何继续用药呢?
药物保守治疗适应证:
妊娠物残留时间较短(阴道出血时间 ≤ 14 天); B 超提示宫腔内存在混合样结构或稍强回声伴或不伴血流信号,宫腔内残留组织直径较小(直径 ≤ 2.0cm);血 β-hCG 阳性(水平较低)<400 IU)。
1.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小剂量米非司酮 25~50 mg,qd/bid,连续应用 2~3 天,总量不超过 200 mg,联合米索前列醇 600~800 μg 单次口服;
2.单剂量米索前列醇:(米索前列醇 400 μg 阴道/舌下或 600 μg 口服)或重复剂量(米索前列醇 400 μg 阴道/舌下,4 h 重复 1 次,共 2 次),两者临床效果相当,但重复剂量容易引起腹泻,推荐单剂量;口服剂量一般为 600 μg。
阴道内给药剂量 400~800 μg,一般为单剂量给药。阴道内用药的优势为避免口服引起的胃肠道反应,用于阴道出血不多者,给药剂量 400~600 μg,一般为单剂量给药。在不全流产早期(药物流产后 10~15 天)给予米索前列醇治疗效果优于晚期用药(药物流产后 16~21 天)。
3.雌、孕激素
雌孕激素联合用药:补佳乐 3~4 mg po qd × 21d 与黄体酮胶囊 100 mg po bid 10d 序贯治疗
用药完毕后,2周后复查彩超,若仍有残留,组织较大,HCG较高则需清宫术,不要再执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