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患者特殊症状的管理:肌阵挛

黄德波医生 发布于2025-01-06 10:01 阅读量107

本文由黄德波原创

对于肿瘤患者罕见症状的研究很少,因而一般不会得到合适的治疗。也没有流行病学或临床研究来评估这些症状的发生率;然而这些症状常令患者及其家属感到痛苦。ESMO组织有关专家就肿瘤患者的罕见症状,首次撰写了《罕见症状的处理: ESMO诊断及治疗临床实践指南》,主要涉及肌肉痉挛、肌阵挛、味觉改变、口干、咳嗽、呃逆、里急后重和不宁腿综合征等症状。

本文主要涉及肌阵挛。

肌阵挛是指身体某一部位(最常见于肢体)不自主、单一或不规律地重复运动,与肌肉收缩(正性肌阵挛)或短暂的肌张力丧失(负性肌阵挛)有关。肿瘤患者发生的肌阵挛可以是多因素的,最常见的原因包括:

脑瘤--原发性或转移性

代谢原因(高血糖、低钠血症、肾或肝功能衰竭、高钙血症和低血糖)

药物毒性(阿片类、三环类抗抑郁药、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例如,nivolumab联合ipilimumab或pembrolizumab,曾有报告使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后出现肌阵挛-共济失调综合征。

出现肌阵挛的主要原因与使用了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CNS)的药物,或者是原发肿瘤或转移瘤(或罕见的副肿瘤性脑炎)引起的局灶性神经系统损害有关。阿片类药物诱发肌阵挛的发生率差异很大,从2.7%到87%不等,这是对感知的评估差异造成的。阿片类药物诱导的肌阵挛与剂量无关,据报道,在不同的阿片类药物剂量、给药时间和给药途径下,肌阵挛和痛觉过敏都会发生。

鞘内或全身注射大剂量吗啡可引起超兴奋性、痛觉过敏和肌阵挛。一些专家推测,阿片类药物诱导的肌阵挛和痛觉过敏,可能与其神经兴奋性代谢物,如吗啡和氢吗啡酮代谢物有关。通常纳洛酮不能逆转吗啡及其代谢物的中枢兴奋作用。同时应用一些药物如氟哌啶醇、吩噻嗪或神经毒性抗肿瘤药也可能诱发肌阵挛。

治疗

目前还缺乏关于肿瘤患者治疗肌阵挛的数据。大多数文献都是病例报告或小规模研究(没有安慰剂对照试验)。

首先,应该评估所有的神经松弛剂,并考虑换用阿片类药物或减量(V,B)。

另外进行补液以减轻肾功能衰竭和药物代谢物的累积,或纠正电解质紊乱(V,B)。

建议苯二氮类药物(如氯硝西泮、地西泮)和抗惊厥药物(如丙戊酸盐)用于阿片类药物诱导的肌阵挛的治疗,这是由阿片类药物毒性的γ-氨基丁酸(GABA)机制决定的(V,B)。

氯硝西泮起始量为0.5-1毫克,睡前口服,必要时每天两次。咪达唑仑24小时持续输注也很有效,因药物的半衰期短,可以快速滴定到有效剂量;氯硝西泮会增加镇静作用(V,C)。丹曲林(是治疗恶性高热的孤儿药)通过直接抑制肌浆网内钙离子释放,在骨骼肌兴奋-收缩耦联水平上发挥作用,使骨骼肌松弛,某些病例报道显示仅在每天50-100毫克的剂量时才会有一些效果(V,C)。

据报道使用A型肉毒毒素也是有效的,已证明局部肌肉注射给药可以可逆性地阻断神经肌肉接头(V,C)。

口服巴氯芬可以控制鞘内注射吗啡诱发的肌阵挛,尽管最佳的治疗剂量和持续用药时间没有确定(V,C)。

肌阵挛的终极推荐

►应该评估所有的神经松弛剂,并考虑换用阿片类药物或减量(V,B)。

►苯二氮类药物(如氯硝西泮和地西泮),以及抗惊厥药物(如丙戊酸盐),已被推荐用于治疗阿片类药物诱导的肌阵挛(V,B)。

►推荐丹曲林25-100毫克,每日三次,最多服用7天(V,C)。

►推荐阵挛肌肉局部注射A型肉毒毒素,每次注射5-10U(V,C)。

参考文献

Santini D, Armento G, Giusti R, et al. Management of orphan symptoms: ESMO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for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ESMO Open. 2020;5(6):e000933. doi:10.1136/esmoopen-2020-00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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