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众认知里,“是药三分毒”似乎成了金科玉律。不少人谈药色变,尤其是看到一些关于中药导致肝肾功能损伤的报道后,对中药的安全性产生了深深的怀疑。然而,《黄帝内经》中“有故无殒亦无殒”的观点,为我们理解药物与人体的关系提供了不一样的视角。
“有故无殒亦无殒”原文的意思是,孕妇有病,虽用峻猛之药,但有病气承受其毒烈之性,可以不致伤害孕妇及胎儿即有病则病受之,无病则正气受之,故“有故”则虽用毒药而母、胎俱可无殒。如果人体有疾病,使用适当的药物治疗,只要对疾病有针对性,就不会对身体造成损害,也不会有药物的不良反应。这一观点强调了药物作用的精准性和对人体的有益性。
以有毒药物附子为例,在中医理论中,附子性大热,能补火助阳、散寒止痛。对于肾功能不全属于肾阳亏虚的患者,附子可以发挥温阳利水的作用,反而可以改善肾功能。2024年11月17日我接诊了1位糖尿病患者,由于糖尿病病程长达14年,患者肾功能已出现受损,在社康查血肌酐已达到122.9μmol/L,通过辨证,我认为这是一个消渴后期阴阳两虚的患者,便直接用了附子15g,用药7天,11月24日复诊无异常,继续用药7天,11月30日在社康复查血肌酐,已下降到69.9μmol/L,续服2周就停药了。
当然,现实中也存在一些因滥用附子等有毒药物导致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这往往是因为没有遵循中医的辩证论治原则,对药物的使用不当。比如有的患者自行服用附子,或者在使用过程中不遵循医嘱,随意加大剂量,这就可能导致药物中毒,对身体造成损害。
从中医的角度来看,药物的毒性并非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药物的作用取决于药物与人体的相互关系,以及药物的使用方法和剂量。只要正确使用药物,充分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就能避免药物的不良反应。
在上面的案例中,附子之所以能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对患者病情的辨证和合理用药,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这就是“有故无殒亦无殒”的具体体现。
对于大众来说,不能因为“药三分毒”就对中药产生恐惧和误解。在使用中药时,要遵循中医的辩证论治原则,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用药。同时,要了解药物的特性和使用方法,避免盲目用药。
“有故无殒亦无殒”是中医对药物作用的深刻认识,它提醒我们在治疗疾病时,要充分发挥药物的作用,避免药物的不良反应。通过正确使用中药,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身体健康,享受中医药带来的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