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长发育是孩子非常重要的指标,尤其是高危儿人群,需密切监测发育状态,因为高危儿不是一个疾病或综合征,而是泛指一类具有导致脑发育障碍高危因素的小儿特殊群体,多数高危儿通过积极干预可发育为正常儿童,部分可能发展为脑瘫和孤独症谱系障碍儿,以及发育指标延迟和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暂时性智力发育障碍、智力发育障碍、孤独症、注意力缺陷伴多动障碍、学习困难和发育协调障碍等)。因此,所有的婴儿,尤其是高危儿,家长们需要按期给孩子做正规体检,以保护孩子生长发育轨迹在正常范围。高危儿可积极进行早期康复干预哟,可促进宝宝发育的更好。
那么,哪些孩子属于高危儿呢?
高危儿指母亲妊娠期、分娩期和新生儿期发生的一些危重疾病或特殊情况,对脑神经和体格发育已经产生危害或可能造成潜在危害的儿童。
I类高危儿:
(1)母亲患有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异常、严重感染(如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中度以上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等。
(2)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如反复自然流产史、死胎、死产等)、初产年龄<18岁或≥35 岁。
(3)家族中有精神、神经疾病病史(如癫痫、精神分裂症、孤独症谱系障碍、精神发育迟缓等)。
(4)家族中患有盲及低视力、聋及听力损失、肢体残疾等疾病。
(5)父母有酗酒、吸毒等不良生活方式。
(6)家庭中有虐待等不良养育环境。
(7)家庭中有严重影响到儿童养育能力的其他不良因素。
II类高危儿:
(1)早产儿(胎龄34~37 周) 、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为2000~ 2500 克)。
(2)产伤、宫内/产时/产后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或颅内出血。
(3)新生儿期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如宫内感染、肺炎、败血症等)、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惊厥、持续性低血糖等。
(4)在健康检查时发现的生长、发育偏异等。
(5)父母及同胞有孤独症谱系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精神、神经、遗传性疾病。
III类高危儿:
(1)早产儿(胎龄 <34 周) 、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000 克)。
(2)影响生长发育的严重出生缺陷、遗传病或遗传代谢性疾病(如唐氏综合征、甲
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等)。
(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