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放射治疗
(一)常规照射技术
面颈联合野对穿照射技术是最常用的技术。照射野包括原发病变、周围邻近结构(包括齿醒、舌根、鼻咽和咽侧、后壁)和上颈淋巴结(包括颈后淋巴结)。上界位于额平,下界位于喉切迹水平或根据病变向下侵犯的范围而定,前界应至少超出病变前缘前2cm后界以包括颈后淋巴结为准。
两野的剂量比为1:1.采用这样的照射野面积较大,颈段位于靶区内,故照射至肿瘤吸收剂量DH≤40Gy时,照射野后界前移至脊髓前缘,并继续加放疗,颈后区如需继续加量时,可用合适能量的电子线补量。
D≤4Gy时,缩野避开脊髓(虚线表示分界线)继续照射,虚线后部分可用8~10MeV电因扁桃体癌多数分化较差,且颈部有较高的淋巴结转移发生率,故下颈、锁骨上区常规预子线补量防性照射,一般用单前野垂直照射。
(二)时间剂量因素
常规分割照射技术是经典的方法,即每天1次,每次2Gy,每周5次,连续照射。大野强射至D≤40Gy时注意避开脊髓。D50Gy时,预防性照射的区域可停照,并再次缩野针对病变区继续加量至根治剂量。
总量的给予与T、N分期有关:T1病变,总剂量Dt60~65T2病变,D65-70Gy;对T3、T4病变,即使Dt超过80Gy,肿瘤的局部控制率也很差,故晚期病变放疗应和手术配合使用。术前放疗的剂量为50Gy/25次,术后放疗的剂量应根据手术切除范围、病变残留情况而定;N2-3的病变,单纯放疗的控制作用很差,因此放疗后多需行强清扫术。
N的病变,单纯放疗可望得到控制除对不能控制的病变行颈清扫术外,不主张常规颈清扫术。
02、预后
扁桃体癌是一种用单纯放射治疗即可取得较好疗效的恶性肿瘤之一。
放疗后的病人总的5年生存率在32.4%~83%。早期病变的疗效极好资料表明临床I、I期病人放疗后的5年生存率可分别达到100%与80%左右。即使是有淋巴结转移的N1病人,单纯放疗也可取得满意的治疗效果,这是一个与口腔癌显著不同的特点。
但病变至晚期,放疗的治疗效果则有较明显的下降,但好的报道仍可达60%左右,而效果差的报道5年生存率仅20%左右。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129例扁桃体区癌单纯放射治疗后,总的5年生存率为64.3%。
03、影响预后的因素
(1)原发灶的期别
原发灶的大小及侵犯范围是影响预后的重要因素。T分期增加,放疗的局部控制率下降。舌根部位有无受侵也是影响放疗效果的一个显著性因素,舌根部受侵的放疗局部控制率降低1倍。
(2)颈部淋巴结转移
N1病变对预后的影响并不大,放疗的局部控制率基本同N0,可达80%左右,但至单纯放疗的效果将明显下降,仅为40%左右。N2-3,单纯放疗效果将明显下降,仅为40%左右。
(3)肿瘤的生长方式
外生型肿物单纯放疗的局部控制率为85%左右,儿溃疡浸润型肿物放疗的有效率则下降至5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