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疗手段
手术和放射治疗是口腔癌的主要治疗手段。对早期病变如T1、T2无论是采用放射治疗还是手术治疗都可获得较为满意的治疗效果,而且放射治疗能保证病人口腔正常解剖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因此对T1、T2病变可首选放疗,手术留在放疗无效或复发时用。
而对晚期T3、T4病变,任何单一的治疗,其效果均不理想,而采用手术和放射治疗的综合治疗(主要为术前放疗+手术或/和手术+术后放疗)则可进一步改善晚期口腔痛的预后。因此晚期口咽癌强调手术和放疗的综合治疗。
对有颈部淋巴结转移的病人而言,尤其是淋巴结直径大于2cm者,因口腔癌细胞分化程度较高,单一的放疗一般不能有效地控制颈部肿瘤,此类病人多藉行颈淋巴结清扫术,因此对口腔癌的颈部转移淋巴结应以手术治疗为主。
对晚期口腔癌,近年来临床使用化学治疗来配合放射治疗和手术治疗,所用药物多为DDP、MTX、BLM等药,可分为诱导化疗及同步化疗等。诱导化疗主要是指在手术或放疗前先应用2~3个周期的化疗,休息2~4周后再进行放疗或手术,而同步治疗是指在放疗的同时应用化疗。但目前有关化疗在口腔肿瘤方面治疗上的效果仍不肯定,以后有必要进一步研究。
放疗适应证
1.单纯放疗适应证
(1)任何部位的T1、T2肿瘤都可首选放射治疗
(2)晚期不能手术的病人可考虑单纯放疗,作为一种姑息治疗手段来使用
(3)手术后复发的病人。
(4)所有可手术的晚期口腔癌病人均可行术前放疗,可以有效地控制手术不易清扫的肿瘤。
2.术前放疗适应证
(1)榴亚临床病灶,并减少手术过程中可能引起的肿瘤播散机会,同时对放疗敏感的病人,如果瘤体缩小明显,也可改为根治性放疗,手术留待放疗失败或复发时作为一种挽救手段。
(2)不能手术的晚期口腔癌病人,通过术前放疗,部分放疗敏感的肿瘤,由于瘤体缩小满意,有可能使原来不能手术的病人变为可以手术,从而增加了手术切除率,降低了肿瘤的局部复发率。
3.术后放疗适应证
(1)手术安全界不够或切缘不净,通过术后放疗可以降低局部复发机会。
(2)颈部多发性淋巴结转移,或颈部转移淋巴结的直径较大时,或已有淋巴结包膜外受侵,应行术后放疗以降低颈部的局部复发机会。
(3)对颈部淋巴结阴性的病人,用放射治疗来代替颈部淋巴结清扫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