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看到了一位医生写了一篇关于“无效医疗”的文章,文章认为,许多医生都坦言:许多药无需服用,许多手术不该做。并且分析了许多“无效医疗”的情况。
其实,在现有的医疗体制下,确实存在过度医疗、无效医疗的现象。这种情况在任何国家都存在,不只是我国。
无效医疗可以分为2大类,一是无效,并且会带来伤害,比如有些治疗不但对治疗意义不大,反而会带来风险;二是无效,也无明显伤害,像各种慢性病,医生给开的长期服用的辅助治疗药。
所谓的无效医疗,就是那位医生所说的,医生选择一些非必要、或者与病情发展并不相匹配的治疗手段。
关于疾病的治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像中医,每个中医师都会给同一个患者开出完全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药方,但结果却都能治好患者的病。
医学曾经是一种经验医学,医生越老越值钱,因为经历得多,经验更加丰富,治疗的效果可能就会更好。既然是经验,那治疗的方法可能就不能千篇一律,不能完全按照所谓的临床路径进行格式化的治疗,就很难判断他的治疗方案,是否存在过度治疗。
比如心脏支架,在国外应用的比例比国内高得多。有学者统计,2013年到2017年,美国心脏支架使用数量从55万例增长到63.8万例;而日本却从18万例增长到24.7万例。远高于我国支架的使用率。
在目前循证医学的年代,医生的治疗要以临床的大数据,研究结果进行分析对比。有用的治疗需要大力推广,无效的治疗需要进行摒弃。
当然,不排除个别医生存在治疗的过度问题,比如湘雅医院的刘医生。
其实,任何治疗方案都在医生的心目中都很明确,好的医生,会把握好治疗原则,医者仁心,不会轻易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更不会轻易增加患者的痛苦。
比如高血压这个最简单的病,只要教育患者改善生活方式,合理选择降压药控制好血压就行,如果没有靶器官损害,大多数活血化瘀等与降压无关的都属于无效治疗。
比如轻微的无症状腔隙性脑梗塞,大把吃药,经常输液“保养”,多数都属于无效治疗。
还有许多检查,像各种CT、核磁共振、腔镜检查等,有时也不排除过度检查的问题。
总之,无效医疗其实很难界定,治疗的适应症有相对适应症和绝对适应症,绝对的就是必须要用,相对的用了可能效果不一定好,甚至是无效的治疗,关键的问题,还在于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