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遗忘综合征分哪些情况?
A:
遗忘综合征(amnestic syndrome):即记忆障碍,指完全丧失或至少大部分丧失(部分遗忘)一段时期内生活经历的记忆,只残留一些记忆“岛”,早期常见记忆减退。
遗忘症是记忆障碍的严重表现,可为急性意识模糊状态或痴呆的一种表现,也可为急性和慢性病变中孤立的异常。
遗忘症的常见类型及其表现临床:
(1)进行性遗忘症:随着脑疾病不断进展和加重,记忆障碍逐渐加重。
(2)顺行性遗忘症(anterograde amnesia):中度至严重脑外伤经常引起颞叶内侧海马结构永久性损伤,忘记发生病变后一段时间的经历,包括意识障碍时情形及意识恢复后记忆,任何外界事物映象都不能在大脑中保留记忆痕迹,但对病前的往事、童年期经历却保持良好记忆,如Korsakoff综合征和Kluver-Bucy综合征。
(3)逆行性遗忘症(retrograde amnesia):不能回忆事故发生前即刻发生的经历,愈近期信息丧失愈多,愈前期信息损失愈少。遗忘的时间通常为数分至数十分钟。
(4)迟发性遗忘症:在脑外伤、CO中毒复苏后记忆恢复如初,经数日或1~2周后又出现明显的遗忘。
(5)专有名词遗忘症主要是命名性或健忘性失语。
(6)短暂性全面遗忘症(transient global amnesia,TGA)呈发作性记忆丧失,发作时患者对持续数分或数十分钟的经历全然遗忘,患者对此有自知力,发作后记忆可恢复,常可复发。多为海马或穹窿缺血性病变所致。
(7)阶段性遗忘症:表现一段时间的生活经历选择性完全遗忘。多为精神因素所致,见于癔症或反应性精神病。
(8)心因性遗忘症或称做作性遗忘症(factitious amnesia),近事与远事记忆均障碍。
多见于癔症,情绪危机时发作达高峰,甚至称不能认识自己。与器质性遗忘症表现严重的时间定向障碍不同,是二者的鉴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