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放疗皮肤副反应的管理----你了解吗?

屈洪波医生 发布于2024-05-23 20:32 阅读量3018

本文由屈洪波原创

一部分乳腺癌改良根治术患者或者保乳术患者需要行术后放疗。放疗期间,照射区皮肤因射线影响会出现一定的放疗反应,其反应程度与照射剂量、照射面积、部位等因素有关。放疗射线中,能引起皮肤损伤的射线是α、β和γ射线,其中以γ射线对皮肤的损伤最严重,可以对皮肤最深处的基底层细胞造成损伤。   



放疗引起的皮肤损伤一般在放疗开始的2-3周内出现,放疗结束后1-2周内可能加重,然后逐渐恢复。根据RTOG急性放射损伤分级标准,放疗引起的皮肤反应可分为以下等级:


0级:皮肤无变化;


I级:滤泡样暗红色斑/脱发/干性脱皮/出汗减少;


II级:触痛性或鲜色红斑, 片状湿性脱皮/中度水肿;


III级:皮肤皱折以外部位的融合的湿性脱皮, 凹陷性水肿;


IV级:皮肤出现溃疡,出血,坏死。


 不同级别所需要的处置方式不同,大家可根据自己出现的皮肤反应,对照分级方法,判断自己的皮肤损伤属于哪个级别后,即可按照以下推荐的方法进行皮肤管理。



1、皮肤清洁(无论级别)

无论您的皮肤损伤属于哪个级别,均需要做好以下两点:


① 平时应保持放射区域皮肤的清洁和干燥;


② 使用清水和/或无刺激的肥皂清洁皮肤,水温不宜过高。


2、皮肤保护(无论级别)

无论您的皮肤损伤属于哪个级别,均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① 穿宽松、柔软的织物或棉质衣物;


② 放疗皮肤部位禁止化妆和使用婴儿爽身粉、玉米淀粉等;


③ 放疗部位禁止使用胶布及粘合剂;


④ 放疗部位避免冷热刺激,不可使用冰袋和热水袋;


⑤ 放疗期间不可游泳;


⑥ 放疗部位禁止抓挠;


⑦ 放疗部位禁止阳光直射;


⑧ 患者不得自行处理放疗部位的水疱。



3、I级皮肤损伤

如果您根据上表,判断自己的皮肤损伤属于I级,即没有萎缩渗出时,可考虑使用10%的硼酸溶液或者是炉甘石洗剂外用。


4、II~III级皮肤损伤
如果您根据上表,判断自己的皮肤损伤属于II~III级,即出现皮肤糜烂渗出时,可以给予3%的硼酸溶液湿敷。继发感染时可以外用0.1%的雷夫奴尔溶液湿敷,待干燥后再外用40%的氧化锌油或者是氧化锌糊。

5、IV级皮肤损伤
如果您根据上表,判断自己的皮肤损伤属于IV级,对于溃疡性的皮损可以使用维生素B12溶液,或者是用溶菌酶液外用,等渗出减少后可再给予乳膏外用;而如果出现了皮肤出血和坏死,建议大家及时联系主管医师进行相应治疗。


以上就是关于乳腺癌术后放疗后出现皮肤副作用的防,希望大家在放疗期间,注意个人皮肤的防护,避免放疗导致皮肤副作用影响您的生活质量。
相关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