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于2011年发布《中国绝经前女性乳腺癌患者辅助治疗后绝经判断标准及芳香化酶临床应用共识》,该共识适用于我国部分乳腺癌患者在手术治疗时或药物治疗前并未达到停经的状态,在接受化疗和/或内分泌治疗中或过程后月经不再来潮者。
一、判断是否绝经的重要性
内分泌治疗是乳腺癌综合治疗的重要措施之一。判断是否绝经是内分泌治疗的先决条件,绝经是卵巢功能衰竭的表现,停经并不能说明患者已达绝经。绝经的定义:绝经可分为自然绝经和人工绝经,一般是指月经永久性终止,提示卵巢合成的雌激素持续性减少。
二、中国女性绝经的平均年龄
中国女性开始进入围绝经期的平均年龄为46岁,绝经的平均年龄在48~52岁,约90%女性在45~55岁之间绝经。40~45岁之间绝经称为早绝经。绝经年龄受多种因素影响,体重、教育程度、饮食、运动等对绝经年龄的影响在不同研究中并不完全一致,但各研究一致发现,吸烟使绝经年龄提前,产次≥2次使绝经年龄略推后。
三、绝经的诊断
40岁以上的女性停经12个月,排除妊娠及其他可能导致闭经的疾病后,即可临床诊断为绝经。绝经的本质是卵巢功能的衰竭,单纯子宫切除的女性,虽然不再有月经来潮,若卵巢功能未衰竭,则不属于绝经的范畴。
四、中国绝经判断的标准
满足以下任意一条者,都可认为达到绝经状态
1)、双侧卵巢切除术后。
2)、年龄≥60岁。
3)、年龄<60岁,在没有化疗和服用三苯氧胺以及托瑞米芬或者卵巢功能抑制剂的情况下,停经一年以上,同时伴有血清中FSH或者雌二醇水平符合绝经后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