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备孕期和孕期用药的影响?
1.1备孕期:准备怀孕期间的注意药物
孕前3-6个月避免使用吗啡、氯丙嗪、解热止痛药、环丙沙星、酮康唑、红霉素、利福平等药物,其可能导致新生儿出生缺陷、婴儿发育迟缓、行为异常。如果女性长期使用药物避孕工具或口服避孕药,停药后6个月再备孕。需要长期服药的糖尿病、肾脏病、癫痫、心脏病、红斑性狼疮、甲状腺亢进等病人,需病情稳定下备孕,备孕前应告知医师从而调整所服用药物的种类及用量,孕期监控病情及调整药量。
备孕期间可以安全服用。例如维生素类、微量元素、叶酸、左旋甲状腺素等。
1.2孕期:已经怀孕需要注意的药物
孕早期则禁止使用含伪麻黄碱的感冒药、雌雄激素、抗癌药物、降血脂、链霉素、四环素、维他命A酸等药物,因其引起胎儿性器官的变化及其它畸形或身体的缺陷。
1.3孕期:妊娠时间(孕周)与用药的关系
胚胎受精时间与用药安全的关系
卵子受精后,胚胎和胎儿的发育分为三个阶段:不敏感期、敏感期和低敏感期。
● 不敏感期(胚胎早期):受孕后02周(末次月经的第2-4周)
在这个时期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要么胚胎因为受致死剂量药物的影响而死亡(流产),要么胎儿未受到药物的影响,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
● 敏感期(胚胎期):受孕后3-8周(末次月经的第5-10周)。
这个时期属胎儿器官分化时期,如中枢神经系统(脑)、循环系统(心脏)、感觉系统(眼、耳)、肌肉骨骼系统(四肢)等。在这个时期,胚胎对药物最敏感,易发生严重畸形。
主要器官畸形的最危险时期均在此期,如脑在受孕后的15-27天,眼在24-29天,心脏在20-29天,四肢在24-36天,生殖器在26-62天。
● 低敏感期(胎儿期):受孕后9-38周(末次月经的第11-40周)。
这个时期属大多数组织发生和功能成熟期。药物的影响可能涉及到生长和功能方面,比如精神发育和生殖功能,可出现发育迟缓、低出生体重和功能性行为异常。
12周后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转变为“毒性反应”,在此期间药物没有标注“孕妇禁用(慎用)”等字眼,也要对用法用量十分谨慎 ,避免超过了正常剂量引起毒性反应!
1.4药物安全分级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等级分为A、B、C、D和X共 5个级别。
A级药可以放心服用;
B级药如病情需要,该用则用;
C级药只有利大于弊时才用,有更安全级别药物则不用;
D级药是非用不可才用;X级药备孕禁用。
孕妇出现临床必须用药指征时,以选择A、B类为佳,妊娠3个月前,最好不用C、D类,X类药物禁止使用。
A级:这类药物最为安全,已经通过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未见对胎儿有损害的药物,备孕期间可以安全服用。例如维生素类、微量元素、叶酸、左旋甲状腺素等。
B类:这类药物目前缺少人类研究,只有相关动物实验证据支持无风险,本药物只能在确实需要时才能使用,该用则用。
解热镇痛类药:扑热息痛、泰诺林、必理通、布洛芬等;
抗生素类有:青霉素、阿莫西林、头孢类、红霉素、阿奇霉素等;
抗过敏药有:扑尔敏、氯雷他定等;
内分泌治疗药有:胰岛素、拜糖平、二甲双胍等。
上述药物,备孕期间身体不适,如病情需要,可选择使用。需注意的是孕晚期禁用萘普生。
C类药物已在动物实验证实对胎儿有致畸或杀胚胎的作用,但在人类缺乏研究资料证实,只有利大于弊时才用,有更安全级别药物则不用。
常见药有多数抗结核药、心血管系统疾病常用药(双氢氯噻嗪、呋塞米,钙通道拮抗剂类、地高辛、阿司匹林)、抗病毒药(更昔洛韦)、庆大霉素、氯霉素、克拉霉素、伊曲康唑、酮康唑、氟喹诺酮类(动物实验有不可逆的骨损害)、 螺旋霉素、氯丙嗪、氯硝安定。 这类药,通常是治疗痊愈后停药或替换了更安全药物后才能备孕。
D类药物是临床有一定资料表明对胎儿有危害但疗效肯定,又无代替药物,应慎重应用,在孕期应权衡利弊,当且仅当在利大于弊时才可使用。药物包括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链霉素、地西泮、香豆素类、吲哚美辛、卡马西平、抗焦虑、抗抑郁药等。
X类是已证实对胎儿有危害,为禁用药物。例如奎宁、利巴韦林、异维A酸、抗肿瘤药物、植入或口服的长效避孕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