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上很多人都认为女人生孩子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了,殊不知怀孕以后孕妇各个脏器负担加重,处于一种生理应激的状态,如果妇女在未孕以前患有医学上不宜妊娠的疾病,怀孕会使病情加重,不能度过这一特殊生理阶段,造成重要脏器的严重损害,严重的可能还会危及母婴生命。
如果患有以下严重疾病是不适宜妊娠的,否则孕妇孕产期可能发生严重的并发症,甚至发生孕产妇以及腹中胎儿死亡。
1、心脏病变严重,心功能三级或者三级以上。比如有过心力衰竭病史,或者心脏明显肥大,有右向左分流型,紫绀型先心病或者肺动脉高压。
做心功能检查,射血分数小于60%,心排血量指数每分钟小于3.01/m。有风湿性心脏病活动期,细菌性心内膜炎。心脏瓣膜病变,更换机械瓣以后,服用华法令抗凝药物等。
这种心脏疾病要格外重视,青年女性在更换机械瓣以后,心脏功能往往得到很好的改善,自己会感觉良好,完全可以怀孕,但是怀孕以后应用的华法令需要停药,而停药就有可能诱发严重的心脏问题。
2.严重的高血压,肝肾疾病。
3.糖尿病患者如果已经有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病,变严重的肾病,伴有肾功能不全,眼底有增殖性视网膜病变等。
4.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情没有缓解。
5.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
6.其他严重的内科疾病等:比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处于活跃期,这是在青年女性容易患的一种免疫性疾病。有遗传倾向和攻击行为的严重精神疾病者。
上述这些妇女如果坚持人生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孕期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
在孕前需要做相关的检查,由医生根据检查结果以及病史,来综合评估是否有影响妊娠以及子代健康的危险因素,给出医学建议,再有准备的怀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