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药食忌是指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简称食忌,俗称忌口。
一般应忌食冷、辛辣、油腻、腥膻、有刺激性的食物。
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
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
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
鳖甲忌苋菜;蜜反生葱等。
此外,应根据病情的不同而禁忌。
如热性病忌食辛辣、油腻、煎炸类食物;
寒性病应忌食生冷;
胸痹患者应忌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烟、酒;
肝阳上亢,头晕目眩、烦躁易怒忌食胡椒、辣椒、大蒜酒等辛热助阳之品;
脾胃虚弱忌食油炸黏腻、寒冷固硬、不易消化的食物;
疮疡、皮病,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食品。
剂量是否得当,是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因素之一。
1.药物的性质性能
应根据药材的质量、质地、药物的气味淡薄及有毒无毒而定。如质优力强者,花叶质轻者,气味浓厚,作用峻猛者,用量宜小;反之,质次力不足者控制剂量,金石、贝壳质重及鲜品,气味平淡,作用缓和的药物,用量宜大。有毒者更应严格控制剂量。
2.用药方法
应根据方药配伍、剂型及使用目的而定。如单味药应用,药入汤剂时,用量宜大;反之,药入复方,在方中作辅佐药用,入丸,散剂时,用量宜小。如槟榔用以行气消积用3~10g即可,而驱绦虫须用30~60g。
3.患者情况
应根据患者体质、年龄、性别、病程、病势及生活习惯与职业情况而定。如祛邪而体质强者,补虚而脾胃强健者,青壮年对药物的耐受力较强,用量皆宜大;反之,祛邪而体质弱者,补虚而脾胃虚弱者,小儿老人对药物的耐受力较弱,用量皆宜小。新生儿用成人量的1/6,乳婴儿用成人量的1/3,幼儿用成人量的1/2,学龄儿童用成人量的2/3或接近成人量。新病、病急重者用量宜大,而久病、病缓者及妇女在月经期用活血化瘀药等用量宜小。如用辛热药治疗疾病时,平时不喜食辛辣热物或常处高温下作业的人用量宜轻,反之则用量宜重。
4.因时、因地制宜
即根据地域、季节及气候而增减用量。如冬季寒冷,南方潮湿,温热性药用量可大;反之,夏季炎热,北方气候干燥,温热性药用量宜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