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给药注意事项
1. 静脉给药治疗者应在临床症状改善后继续 静脉给药至少 24 h,然后转为口服药物治疗,总治 疗时间至少持续 14 d。
2. 如确诊为淋病奈瑟菌感染,首选静脉给药 A方案或非静脉给药 A 方案,对于选择非三代头孢菌 素类药物者应加用针对淋病奈瑟菌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