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推荐所有高龄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2) 年龄<40岁且仅年龄为高危因素的高龄孕妇,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考虑在孕12-22+6周行无创产前检查,并超声严密随访了解胎儿是否合并结构及发育异常。
(3) 年龄≥40岁或合并高危因素的高龄孕妇(如胎儿结构异常、胎儿发育异常、不良孕产史、无创产前检测高风险)建议介入性产前诊断,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和拷贝数变异测序(CNV-seq)等检查,必要时行全外显子组测序。
备注:预产期年龄为35岁的孕妇其非整倍体的发生风险为1:135,预产期年龄达40岁时风险增加至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