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精神科专业的角度来看,自伤自杀行为可以看做是解决生活中的强烈负性情绪问题及其他问题的不适应行为。我们在接诊这一类患者时,应始终保持职业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我们需要在头脑中迅速地完成以下步骤:
(一)评估危险因素
是否有明显的抑郁症状,近期尤其是近2天是否存在严重的应激事件。
生活质量如何,生活是否存在长期持续较大的压力。
既往是否有过自杀行为,亲友是否有过自杀行为。
患者是否具有自杀的方法、计划是否深思熟虑以及方式的可及性。
是否隔离自己,留下遗书或便条,是否合并物质滥用等等。
(二)解决问题的困难
自杀自伤患者的思维方式常常是过于刻板、二分化、泛化的。患者既往没有学习过解决问题的技巧。
患者对于问题的看法有过分估计问题的严重性和不能解决的倾向。
对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缺乏自信。
二分法和刻板的思维内容使得他们把自己推入困境。这时患者就会做出选择,一是在目前条件下可怜的生活工作,二是自杀。
(三)寻找保护性因素
讨论自杀:
不要害怕讨论自杀的问题,如果我们回避,患者会变得更愿意思考有关自杀的问题。我们要引导患者说出自杀的想法,帮助他们更加客观地看待自杀想法,为寻找保护性因素提供一些可能。
探索自杀的动机:
如果你无法知晓患者的自杀动机,可以询问患者“你打算如何自杀或采取什么方式结束生命?”“如果你自杀了,可以改变什么?”而患者通常会回答:“我是为了报复………”“死了就再也没有痛苦了”“死了之后问题就解决了”等等。自杀的反面是想活,经过思辨后我们才有可能激发患者生存的动机。
针对动机的处理:
如果患者是为了逃避痛苦,我们需要引导患者认识到其实还是有其他的方法去缓解痛苦,疏导情绪。如果患者是为了逃避解决问题,我们需要引导患者从其他角度思考解决问题是否有其他的方法。如果患者是为了引起他人(父母/配偶)的注意,我们需要引导患者如何处理关系的问题。注意我们在引导患者认识到自杀、自伤行为是一个不适当的解决方法,他们解决问题的技能有所缺陷,但是阐述时不要带有批判的态度或者让患者感觉到被指责。我们要承认患者选择自杀或自伤是因为承受不了痛苦后做出的选择,我们要理解患者为何这样,但也要表示出不支持这种行为,这样才会有利于患者进行转变。
(四)如何自杀干预
(1)我们在交谈过程中需要明确引起患者一系列反应的过程,自杀、自伤行为是如何发生的。 “在行为发生时和之前,自杀想法是否一直充斥在脑海?在行为发生之后自杀的想法是否还是存在于脑海里的?”要详细的询问细节。引出患者的思维假设:“我死了会比活着快乐”,但是现实因素和想要自杀并无真正联系。通常情况下,患者所处的环境中并没有足够的空间让他去表达痛苦的情绪和感受,而我们要在这个时刻给予空间与时间去容纳患者的情绪,并及时给予支持。有反思能力的患者在这种情境下会理解自己发生自杀的扳机因素,为未来的治疗提供契机。
(2)有明确应激因素时:比如关系破裂。我们可以让患者在可控的环境下去想象处于该情境下,体验绝望,思考自杀的想法,在期间患者可能会表达出一些积极的因素,协助患者找到其他的解决办法。
(3)消除无望感:患者通常会表达“我没什么可以指望的”“我永远也不会快乐”“我是家庭的负累,如果我死了,家人就解脱了,他们会过得更好”。我们需要知道患者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可怜的活着,二是自杀”,所以自杀也许就成了他们唯一的出路。与患者讨论自杀行为的好处,引出生的原因和死的原因,可以让患者在过去的生活经历中去寻找生的原因,如果有,与患者讨论:“现在”生的原因还有用么?以阻止自杀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