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常见的皮肤恶性肿瘤:皮肤鳞状细胞癌、皮肤基底细胞癌等,而皮肤的恶性黑色素瘤、Merkel细胞癌/默克尔细胞癌(Merkel cell carcinoma)、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等相对比较少见。恶性肿瘤的治疗手段往往都是综合性的,例如恶性黑色素瘤,在不同的分期需要对原发病实施根治性手术,淋巴结的清扫手术,甚至进展期的姑息性手术等,必要时辅以局部及转移器官的放射治疗;全身的化疗、免疫治疗以及合并基因突变的靶向治疗。

2.外科手术:随着外科技术水平的提高,整合肿瘤学理念的不断深入,手术作为皮肤恶性肿瘤的首要诊疗手段,也得到了持续的发展。近年来,手术在保证肿瘤完整切除、且切缘达到安全边界的前提下,对切除后造成的局部组织缺损进行皮瓣修复及整形外科治疗,这也是骨与软组织肿瘤专科、皮肤肿瘤专科重点发展的方向。
3.外科切除与重建的基本要求:①广泛切除(显微镜下的R0切除),通俗说,切除肿瘤不能有残留,这是外科手术的基本要求,肿瘤专科医生根据指南和病理做到局部的扩大切除,②修复与重建,皮肤恶性肿瘤做了扩大切除手术,会造成局部软组织的缺损,无法直接缝合,而对患者最为获益的办法就是,通过医生精湛的外科技术进行一期的修复重建,这样可以及早进行后续的抗肿瘤综合治疗。③修复的方法比较多,而完善的术前计划对修复重建至关重要。具体选用何种修复重建方法,需要根据接受区(切除肿瘤的部位)、供区(提供皮瓣来修复的备选组织)以及修复的目标来综合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