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肝患者的复查频率因个体病情、治疗状态及身体状况而异,以下是一般建议:
肝功能正常、无明显症状:建议每6-12个月复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肝功能、乙肝病毒DNA、乙肝五项、腹部超声等
年龄大于40岁:复查间隔可缩短至3-6个月,因为年龄增长可能增加肝脏病变风险
治疗初期(前3个月):每月复查肝功能、血常规等,以评估药物副作用和治疗效果
病情稳定后:每3-6个月复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肝功能、乙肝病毒DNA、乙肝五项、腹部超声等
乙肝肝硬化患者:
代偿期肝硬化:每3-6个月复查肝功能、乙肝病毒DNA、甲胎蛋白、腹部超声等
失代偿期肝硬化:复查间隔更短,每1-3个月复查上述项目
乙肝肝癌患者:
术后2年内:每3个月复查一次肝功能、乙肝病毒DNA、甲胎蛋白、腹部超声或CT、MRI
术后2年以上:每3-6个月复查一次
出现异常症状:如乏力、食欲不振、黄疸、肝区疼痛等,应立即就医,不受固定复查时间限制
总之,乙肝患者应严格遵循医生的建议,按时复查,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控制病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