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多发性骨髓瘤无特异的临床表现,因此早期诊断有困难,加之多数病人首诊科室不在血液科,因此误诊、误治比例非常高,造成MM患者在各个科室尤其在骨科、肾脏科、感染科、老年科、风湿免疫科等科室,各家医院到处转诊,到处“流浪”。往往治标不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延误本病(骨髓瘤)的诊疗。
本期聚焦骨髓瘤误治,提高病人自我识别,减少不必要的医源性损害,希望能帮助患者提高生活质量甚至延年益寿。需要说明的是,误治的原因和结局差异非常大,在此仅以常见的或病人经过类似误治后再经本人接手的做一简单的罗列。所以,误治应该不仅仅只限于以下情况。
1.不该发生的医源性骨折。于以骨痛、骨折为临床表现的病人最多,因此常常按照骨质疏松、腰腿疼、骨折等处理,部分病人甚至接受按摩等物理治疗,殊不知由于骨髓瘤病人骨质脆弱、疏松,无法经受外力折腾,造成医源性骨折。因此,骨髓瘤病人严禁外力按摩。
2.不该发生的脏器切除。由于10%的骨髓瘤患者可表现为髓外浆细胞瘤表现,这种浆细胞可侵犯身体的任何组织和器官,在误诊误治时,可以因为肿块侵犯内脏或其它组织将本可以保留的脏器切除了。例如,部分肺脏、部分肝脏切除等等。
3.不该发生的肾脏移植。由于骨髓瘤发生各种肾脏损害甚至尿毒症,因此诊断不明时肾脏移植作为一种最后的手段也用于本病。殊不知,由于本病未被控制,浆细胞仍将源源不断产生M蛋白,后者仍损害移植后的健康肾脏,短期内肾功能继续恶化。相反,如果早期识别本病,合理的治疗,多数患者的肾功能可以不同程度的好转甚至恢复正常。
4.不该使用非甾体消炎止痛药。由于骨痛的比例非常高,且很多病人在骨科、理疗科等接受治疗,因此大量的病人接受止痛药治疗。殊不知,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禁止使用非甾类消炎止痛药,因为这些药物会加重肾脏损害,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恶化。
5.不该发生的介入治疗。由于少部分骨髓瘤患者侵犯内脏,可能误诊为实体肿瘤,除了接受脏器切除外,还有部分病人接受介入化疗,这是典型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仅疗效不好且对骨髓瘤没有作用,还耽误了本病的确诊及延误了该有的治疗。
6.不该发生的心脏血管造影。少数骨髓瘤病人影响到心脏,尤其伴发淀粉样变性的骨髓瘤老年患者可导致心律失常,心衰等表现,当这些患者以心血管疾病首发表现时,部分病人接受了冠状动脉造影。却忽视了活体病理组织检查。
总之,任何疾病的误诊常常导致误治,因而患者接受不必要治疗的风险极大,不但延误本病的诊疗,还有可能雪上加霜,严重的可致残、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