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脑瘫(简写CP)是一个古老的疾病,过去被认为是不治之症,是一个以肢体运动功能障碍为主的致残性疾病,1970年匈牙利Peto教授主张全面系统的康复训练,取得了较好的治疗效果。
一、脑瘫的定义:
临床医生诊断脑瘫必须符合以下三要素:
①发育性:是指脑组织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受到的损伤;
②非进行性:病变是非进行的,症状是非进行性的,病情以不再向前发展为特点;
③永久性:是永久存在的中枢性运动功能障碍性疾病。
二、脑瘫病因:
从受孕开始到生后4周内,凡能引起脑组织损伤的一切因素都是能引起脑瘫的原因。分为出生前、围产期和出生后,其中围产期因素最多,占70%-80%,出生前因素20-30%。引起脑瘫的原因依次为窒息、早产、黄疸,是引起脑瘫的三大高危因素,此外还有新生儿痉挛、低体重、妊娠早期用药。
三、脑瘫的诊断:
诊断脑瘫时,必须遵守以下三大原则:
①有引起脑损伤的原因,指高危因素;
②有脑损伤的发育神经学异常,包括姿势异常、放射异常、肌紧张异常及Vojta反射异常;
③有脑损伤时的症状,包括早期症状及临床表现。
四、康复治疗:
Bobath疗法:主要采用预制异常姿势、促通正常姿势的方法治疗脑瘫,取得了显著治疗效果。尽管脑瘫定义为“脑瘫是非进行的”,但是这种异常姿势、异常运动不被中断,病情仍然是进展的,至少在青春期前是进行的,提倡早期治疗,Bobath疗法就是最理性的治疗方法。
五、手术治疗:
治疗脑瘫引起的运动功能障碍,应该首先选择训练疗法,这已经成为定论,近年来对脑瘫提倡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但对于年长儿再用训练等物理疗法蒋很难发挥效果,因此矫形手术就成为矫正畸形、恢复运动功能、提高日常生活能力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脑瘫的手术多以能独立步行为前提,或者为达到某种目的,如护理、美观等施行手术矫治。
六、手术基本原则:
矫形外科手术多适用于痉挛型脑瘫患者,选择手术的原则如下:
①恢复运动功能,下肢手术较多,约占矫形手术的50%;
②因痉挛型脑瘫下肢交叉不能站立步行,经训练又难以矫正者,或者双腿过度交叉,会阴无法暴露,影响大、小便排泄,护理困难者;
③下肢手术多以独立步行为目的;
④矫正手术不能多个变形同时矫正,必须一个手术做完后观察一段时间,再进行下一个手术;
⑤上肢手术主要目的为恢复手的功能,或因严重变形影响美观。
七、病例介绍:
患者,男,5岁;
主诉:双下肢畸形伴活动受限4年。
诊断:双髋内翻畸形,双侧高位髌骨,双膝屈曲畸形,双侧马蹄内翻足畸形,脑瘫(痉挛型)
拟行手术:双股内收肌松解、闭孔神经前支部分切断,双髌韧带紧缩,双胫神经腓肠肌支内外侧头部分切断,左腓肠肌腱膜松解,胫前肌外置,石膏外固定。
双股内收肌松解闭孔神经前支部分切断
髌韧带紧缩
胫神经腓肠肌支内外侧头部分切断
左腓肠肌腱膜松解
胫前肌外置
石膏外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