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用的行为矫正方法
上一篇说到了很多家长头疼的问题,就是孩子总是和自己对着干,应该如何应对呢?本文会详细讲述常用的行为矫正方法。
在各种心理治疗方法中,对儿童的问题行为简便有效的方法是由行为主义流派斯金纳的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基础上所建立的行为矫正治疗。
1.正强化
正强化,即奖赏,是指个体在某一情境下做某种事情(即行为),如果获得满意的结果(强化物),下次遇到相同情况时,再做这件事的概率就会提高。大家要注意,在行为矫正实施前需正确选择强化物的类型(喜爱哪种),确定强化物的价值(喜爱程度)。例如:孩子晚上不去睡觉要一直玩玩具,家长向孩子说明,如果可以不玩玩具准时睡觉(行为),明天就可以奖励一颗糖果(强化物,需要家长观察后确定)。
需要注意:
1)根据孩子平时的能力和情况,家长先做孩子功能分析,要因材施教,避免“心急、想一步到位、强力施压”。
2)正强化实施之前,把计划告诉儿童,以期取得其积极配合
3)在目标行为出现后立即予以强化(切记,不能哄骗、欺瞒孩子)
4)给予强化物时,要向儿童描述被强化的具体行为
5)给予强化物时,最好能结合其他奖励,如口头赞扬、拥抱、微笑等。为了避免奖励失效现象,应时长更换所用的赞扬语句。
6)防止正强化物失效,矫正者在每次强化时只给予少量的正强化物。适当控制正强化物的给予数量。
2、消退
在确定情境中,对某些会强化不良行为的因素予以撤除,行为得不到强化后会减少或消失。例如:孩子想要某种东西时,总是哭闹,家长应该在他想要某种东西而没有哭闹时予以表扬,而在哭闹时不予理睬,此即消退。如果因为反复哭闹而最终给予满足,这是对问题行为的正性强化。
需要注意:消退所期望的效果极少即时出现,需要一段时间后逐步见效。消退后很可能重新出现,如儿童用旧行为(哭哭啼啼、发牢骚等)试探是否能再次导致关注,这时应继续忽略这种行为,该不良行为会迅速减少。
3、惩罚
一般而言,惩罚只能部分减少或暂时抑制不良行为,不能使其完全消除。需要结合其他行为矫正方法。
此惩罚并非体罚!避免体罚!
家长在愤怒中经常采取打骂等体罚手段,很可能导致儿童身体损伤和心理创伤。频繁的体罚会导致自卑、胆小怕事等不良后果。甚至导致儿童自伤。 有些儿童会模仿,用暴力解决与同伴间的冲突,甚至反社会行为。
常用的惩罚方法——暂时隔离,适合2-12岁的儿童,主要针对外化性问题行为:攻击、违拗、破坏、无礼貌、危险行为、不服从、大哭大叫、威胁、不听劝告等。暂时隔离是非常有效的惩罚方法。
暂时隔离:不良行为发生后,首先警告——警告无效立即执行隔离——地点:乏味但安全的地方——需要必备工具:闹钟
原则:(10-10-1)10个字,10秒钟,1岁1分钟。即家长用不超过10个字的言语和10秒钟的时间让孩子进入隔离室,暂时隔离的时间应该是1岁1分钟。
在应用前向儿童解释暂时隔离,隔离时不关注、不对话、隔离区没有孩子喜爱的物品和活动。“惩罚闹钟”放置在孩子可以看见可以听到但拿不到的地方。铃声一响起,隔离准时结束。隔离结束后允许孩子生气,但家长不予关注,切忌在隔离期间唠叨、训斥、拉扯、讲道理、威胁、大叫或提醒等。在隔离结束后不立即讨论(一段时间后可讨论),忽视孩子事后的生气,如果孩子反抗就增加隔离时间。
暂时隔离不适合内化性问题:遗忘、恐惧、孤僻、害羞、没做作业、心情不佳等。
若这些常用的行为矫正方法对儿童行为问题不适用,请到正规医院儿童心理科进一步咨询,行心理评估及心理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