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躯体形式障碍,是个非常难以从字面上理解的疾病,实际上就是躯体的难受很难与临床的检查相一致,实际身体本身没有器质性改变,但患者却表现出不止一处慢性的类似于疾病的表现,有时也有些少见的难以理解的灼烧感,冰冷感,蚁走感等,正常人根本没有的奇怪的异常体验,如果在综合医院识别不了,不然会导致慢性化的表现,导致患者的痛苦体验更加严重,以致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及生活。但就是在综合医院其实至少有30%的患者有可能是类似的心身疾病,而非器质性的病变,患者往往不会不接受来精神科就诊,所以了解一些精神心理的疾病,是非常重要。
那么对于这样的患者我们治疗上要注意什么呢?
1、重视医患关系:治疗开始时,要重视医患关系的建立。要以耐心、同情、接纳的态度对待患者的痛苦和诉述,理解他们的确是有病,因为,多数患者有过漫长的求医经历,其症状和痛苦可能曾被其他医生否定过。事实上,确有不少患者是带着被其它医生否定后的愤怒心情前来再次就诊的。
2、重视早期的医生评估:对于这类患者的处理,早期阶段做彻底的医学评估和适当的检查,医生应对检查的结果给予清楚地报告,如果轻率的要求患者去看精神科医生,只可能引起患者的反感。治疗可以从药物开始,但要重视心理和社会方面的评估。
3、尽量引入心理社会因素致病的话题:一旦确诊为躯体形式障碍,医生应尽可能早的选择适当的时机向患者提出心理社会因素与躯体疾病关系问题的讨论。要鼓励患者正确的认识这种以躯体难受为主的,与心理社会因素相关的疾病。
4、给予适当的解释、保证: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给予理解和保证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但保证应在适当的时机给予,不能在各项检查之前和患者未能适当诉述他们的苦恼之前就轻易做出。……
5、适当控制患者的求治要求:医生要避免承诺安排过多的检查,以免强化患者的疾病行为。医生可以定期约见患者,提供必要的检查但不能太频繁,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误诊,另一方面可减轻患者的焦虑。要对患者的家庭成员进行相关疾病知识的教育,因为家庭成员也可能强化患者的疾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