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重症气管切开患者气道功能康复与管理

焦睿医生 发布于2025-07-02 19:45 阅读量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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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荐半卧位或侧卧位以预防肺部感染,若并发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可取俯卧位;若病情允许,应积极进行轮椅坐位及辅助下站立位/步行训练。半卧位采用床头摇高30°~45°。

2.建议加强颈胸部活动训练及上肢运动训练改善肺功能。对于可配合的患者,推荐使用呼吸训练器提高呼吸肌力量。

3.推荐气道廓清联合治疗促进痰液排出,必要时使用气管镜吸痰。主要包括胸部物理治疗(CPT)、用力呼气、主动呼吸循环等技术,以及呼气正压/振荡呼气正压、振动排痰仪/高频胸壁振荡( HFCWO, 即 咳 痰 背心)、机械式吸入呼出(MI-E,即咳痰机)等。

4.推荐在吞咽及发声训练前全面充分地评估吞咽及其相关功能。

5.推荐意识障碍患者积极进行感觉刺激训练并诱发吞咽和咳嗽反射,以减少误吸;可尝试口面气道治疗( FOTT)。

6.推荐使用语音阀改善吞咽和发声能力,但需评估其适应证和风险。若不能耐受语音阀,可使用气囊上发声或开窗的气切套管。

7.推荐使用经气管切开高流量氧疗仪(THFO)进行气道温化湿化。

8.推荐进行有效的口腔清洁,以清除牙菌斑和细菌,以降低肺部感染风险;谨慎使用氯己定进行口腔清洁。

9.推荐气切套管长期留置时进行定期更换,紧急情况下应重建人工气道。塑料气切套管长期留置时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进行更换,通常为 1个月左右。金属气切套管一般不超过90 d。

10.应根据患者情况个体化选择特殊类型的气切套管。在拔管过程中推荐使用开窗的气切套管或窦道保持器,对于窦道较深的患者推荐使用带可调节翼的气切套管或定制套管。

11.应妥善固定气切套管,若出现移位和脱落需及时处理,甚至紧急重建人工气道。

12.患者临床情况稳定是考虑拔管的先决条:①生命体征平稳;②颅内情况稳定且无近期手术计划;③除外HAP/VAP(胸部 X 线或 CT 显示新出现或进展性浸润影、实变影或磨玻璃影,加上下列 3种临床症候中的2 种或以上,可建立临床诊断:发热,体温> 38 ℃;脓性气道分泌物;外周血白细胞计数> 10×109 /L 或 < 4×109 /L);④氧合正常(未吸氧状态下,PaO2 ≥ 60mmHg, PaCO2 < 50 mmHg; 吸 氧 状 态 下 , PaO2/FiO2 ≥ 300,PaCO2 < 50 mmHg);⑤气道通畅(管腔狭窄< 50%)等。

13.意识障碍患者拔管失败风险高,昏迷患者不建议拔管。

14.拔管前应充分评估患者的咳嗽能力,若存在主动咳嗽,拔管成功率更高。若患者肺功能检查 MEP ≥ 40 cmH2O、CPF > 160 L/min 则可考虑拔管。对于不能配合的患者推荐使 用 半 定 量 咳 嗽 强 度 评 分 ( SCSS)进行咳嗽能力评估。

15.拔管前应充分评估吞咽功能,若保留足够的吞咽功能,可考虑拔管。

16.拔管前应完成连续72 h堵管耐受试验。

17.拔除气切套管后,造口处局部油纱覆盖,妥善固定。

18.拔管后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警惕气管狭窄、气管软化等并发症,必要时需重建人工气道。若出现造口持续不愈合需外科手术治疗。

19.拔管后建议继续进行吞咽及呼吸训练以改善功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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