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源性肉毒中毒预防和护理

焦睿医生 发布于2025-02-09 19:11 阅读量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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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术前评估:(1)详细询问病史、用药史、过敏史,既往整形手术史和微创注射史,美容治疗的效果、不良反应及满意度;(2)评估其求美期望值的合理性;(3)皮肤检查,尤其注射区是否存在不对称或皮肤是否有感染或炎症迹象;(4)避开女性月经期注射。

2.禁忌证:(1)已知对A型肉毒毒素或制剂成分过敏者;(2)重症肌无力或Lambert‑Eaton综合征患者;(3)拟注射部位存在感染;(4)备孕期、孕期、哺乳期女性;(5)存在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6)发热、急性传染病患者。

3.行肉毒毒素注射治疗及护理的专业人员应该接受适当的培训,能够识别并处理相关并发症。

4.肉毒毒素用于医疗美容,建议单次剂量不超过300 U,2个月内累积剂量不超过400 U。

5.指导患者在注射后至少保持直立2~4 h,根据具体注射部位判断是否需要按摩,一般建议在24 h内避免按压或摩擦治疗区域。

6.保证肉毒毒素的保存、溶解、稀释和注射剂量的安全性和标准化。

7.加强随访:向患者提供完整的治疗后指导,确保患者了解可能出现的任何并发症,并在出现问题或担忧时及时复诊和咨询。

8.加强宣教,准确告知肉毒毒素美容或治疗存在的风险。

9.务必在具有执业资格的正规医疗单位及有资质的医师进行治疗,使用正规的肉毒毒素制剂。

10.提供有关美容程序和肉毒毒素治疗的相关信息,以提高患者对肉毒中毒的认识。

11.根据肉毒毒素注射史、临床症状、体征以及其他辅助检查,确定患者的中毒状态和程度。

12.对肉毒中毒的患者进行完整的标准化实时评估,可以及时发现患者的早期表现和疾病进展。

13.肉毒中毒通常会产生颅神经麻痹综合征,影响肢体肌肉组织,出现双侧的对称性弛缓性麻痹,近端先于远端,可能进展到呼吸衰竭和死亡;瘫痪程度和疾病严重程度与肉毒毒素剂量成正比。

14.临床分级:(1)轻度:出现头晕、头痛、疲劳、上睑下垂和/或视力模糊,不影响正常生活;(2)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吞咽困难和/或呕吐;(3)重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呼吸衰竭,需进行机械通气。以整体方式进行评估,重点检查颅神经麻痹症状、吞咽能力、呼吸状态和肌力。

15.重点监测内容:(1)神经-肌肉系统:吞咽困难、构音障碍、鼻音、流涎、咽反射障碍、呼吸衰竭和四肢瘫痪等症状的监测;(2)呼吸系统:重点监测呼吸频率、肺部听诊和呼吸功能,包括辅助呼吸肌的运动、鼻翼翕动和异常呼吸,可进行肺活量测定、呼出气二氧化碳监测、血气分析等。

16.对有眼干和口干症状的患者进行评估和治疗,对口腔分泌物增多的患者要预防吸入性肺炎或气道阻塞。

17.注意膀胱、肠道及其他相关并发症(尿路感染、深静脉血栓和压疮)的预防和护理。

18.肌力评估:握力体重指数代表肌肉的相对力量,即每公斤体重的握力,是反映肌肉总体力量的较好指标,计算公式:握力(kg)/体重(kg)×100。

19.肉毒抗毒素是针对肉毒中毒的唯一特异性疗法。

20.在发病早期(症状出现后48 h内,理想情况下24 h内)给予肉毒抗毒素可以阻止瘫痪的进展,减轻呼吸肌麻痹症状,减少重症监护和住院时间。

21.疑似肉毒中毒的患者,如果其症状或体征(如瘫痪)正在进展,无论症状出现后已经过多长时间,都应使用肉毒抗毒素治疗。

22.轻症患者应密切监测,如瘫痪没有进展可不需要肉毒抗毒素治疗,优先治疗具肉毒中毒特征的患者;对轻症患者应重点评估其疾病是否有进展,若疾病进展应及时使用肉毒抗毒素治疗,在尚未进行气管插管前使用肉毒抗毒素治疗患者获益最明显。

23.马源性肉毒抗毒素血清用于治疗1岁以上儿童和成人,通过静脉注射给药。

24.肉毒抗毒素处方信息中应包含皮肤试验、脱敏和给药的指南。

25.应用肉毒抗毒素时需准备好肾上腺素和抗组胺药物等抢救药品,以应对严重过敏反应。

26.若无继发感染的证据,不推荐使用抗菌药物。

27.营养神经药物(如大剂量维生素C、维生素B6、甲钴胺、环磷腺苷和胞磷胆碱等)可能有一定治疗作用。

28.支持性护理策略的目标是防止长期麻痹性疾病可能造成的后遗症。

29.对于呼吸肌受累的患者,在肉毒抗毒素治疗的同时应加强呼吸监护,积极予以氧疗,以改善缺氧,防止呼吸衰竭。帮助患者排痰,防止呼吸道阻塞、肺部感染以及呼吸机相关的并发症,注意调节酸碱平稳和纠正电解质紊乱。

30.眼部、口腔、尿管护理和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等基础护理也不容忽视。

31.保证患者的营养支持(如留置胃管、鼻饲、使用能量合剂等),有严重麻痹性肠梗阻的患者可能需要肠外营养支持治疗。重症患者需尽快进行言语功能康复及心理支持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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