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语言发育迟缓交流态度评定

焦睿医生 发布于2024-08-18 16:24 阅读量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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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证:

1)1 岁半~6 岁半的语言发育迟缓儿童;

2)有些生理年龄超过 6 岁半但言语发育未超出此年龄段水平的儿童;

3)学龄前的儿童获得性失语也可以参考应用。

操作方法

(1)对他人行动的注视:有无视线跟踪。

(2)视线交流:有无情绪和言语的表达。

(3)对他人的指示、问候、招呼的反应。

(4)向他人表达意愿:引导儿童表达,观察儿童的表达意愿及表达形式。

(5)感情起伏的表现:观察言语刺激后儿童感情变化。

(6)提问-回答关系:针对各年龄提问,观察儿童的反应。

(7)特征性言语:无意义的言语。

评定标准 交流态度可分为交流态度良好(Ⅰ群)和交流态度不良(Ⅱ群)两群。

注意事项

(1)选择安静、宽敞、安全、充满儿童所喜爱的气氛的房间中进行,避免干扰。

(2)检查要在融洽的气氛中进行,检查中注意观察患者的状态,是否合作,是否疲劳等。


参考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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