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应证:
1)1 岁半~6 岁半的语言发育迟缓儿童;
2)有些生理年龄超过 6 岁半但言语发育未超出此年龄段水平的儿童;
3)学龄前的儿童获得性失语也可以参考应用。
操作方法
(1)对他人行动的注视:有无视线跟踪。
(2)视线交流:有无情绪和言语的表达。
(3)对他人的指示、问候、招呼的反应。
(4)向他人表达意愿:引导儿童表达,观察儿童的表达意愿及表达形式。
(5)感情起伏的表现:观察言语刺激后儿童感情变化。
(6)提问-回答关系:针对各年龄提问,观察儿童的反应。
(7)特征性言语:无意义的言语。
评定标准 交流态度可分为交流态度良好(Ⅰ群)和交流态度不良(Ⅱ群)两群。
注意事项
(1)选择安静、宽敞、安全、充满儿童所喜爱的气氛的房间中进行,避免干扰。
(2)检查要在融洽的气氛中进行,检查中注意观察患者的状态,是否合作,是否疲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