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轻度脑卒中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评分(national institutte of health stroke severity scale,NIHSS)<8分的患者,如果没有临床恶化或有临床改善, 预计抗凝不会显著增加患者继发性出血转化的风险,可以在缺血性脑卒中后≥3 天开始口服抗凝药。
3.中度脑卒中(NIHSS 8~15分)患者,通过再次脑成像(使用CT或MRI检 查)排除继发性出血转化的风险后,可以在缺血性脑卒中后≥6天开始抗凝治疗。
4.重度脑卒中(NIHSS>16分)患者,(重新)启用抗凝治疗之前24小时内 通过头颅CT或MRI除外出血转化的风险,可以在缺血性脑卒中后≥12天开始抗凝 治疗。
5.不建议给正在使用抗凝治疗的脑卒中患者进行溶栓治疗。
6.心房颤动相关脑卒中长期口服抗凝药(华法林、NOACs)明确获益。NOACs 在减少颅内出血、出血性脑卒中方面更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