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根据个体 ASCVD 危险程度(表 1-6),将降低 LDL-C 水平作为首要干预靶点,采取不同强度干预措施。
3.对于ASCVD极高危者,他汀治疗LDL-C目标值应<1.8mmol/L或降低≥50%;高危者LDL-C目标值应<2.6 mmol/L或降低50%;中危和低危者LDL-C目标值应< 3.4mmol/L。
4.强调所有个体要终生坚持心脏健康生活方式。
5.药物治疗首选他汀类调脂药物,他汀不耐受者、胆固醇水平不达标者、严重混合型高脂血症者,应考虑与其他调脂药物联合使用。
6.为评估LDL-C降低幅度及患者的依从性,应在启动他汀治疗或他汀剂量调 整后4~12周复查血脂水平,此后必须3~12个月复查1次血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