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牵引

焦睿医生 发布于2024-07-21 09:23 阅读量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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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证:神经根型颈椎病,颈型颈椎病,症状较轻的椎动脉型颈椎病和交感神经型颈椎病,寰枢椎半脱位无手术指征者,斜方肌筋膜炎急性发作期。

禁忌证:年迈体弱、全身状态不佳者,有脊髓受压症状的颈椎病,颈椎骨质有破坏者,如怀疑有结核、肿瘤等骨质破坏和严重骨质疏松症的患者,颈椎骨折脱位者,心肺功能差及精神不正常者。

操作方法:

(1)体位:一般采用坐位牵引,牵引带分别托住下颌和后枕部。

(2)角度:根据颈椎病变部位及颈椎曲度选择,可以采取中立位、前屈位或后伸位,其中中立位和前屈位比较常用。使用时应根据颈椎病的类型(神经根型、椎动脉型)及其病变的节段决定牵引的前屈角度。上位颈椎疾患采用中立位,下位颈椎疾患多采用前屈位牵引,角度 10°~30°,椎动脉型和较轻的脊髓型颈椎病采用中立位牵引。

(3)时间:颈椎牵引的时间以 15~30 分钟为宜,时间太短达不到牵引的力学效果,时间过长容易产生头痛、头麻、下颌关节疼痛、心悸、胸闷、恶心等不良反应。一般牵引重量愈大,牵引时间应愈短。带有间歇牵引的牵引设备,牵引时间可稍长些,一般不超过 40 分钟。治疗每日 1~2 次,10~14 次为 1 个疗程。

(4)重量:一般以体重的 8~10%开始牵引。根据患者体质及颈部肌肉发达情况逐步增加牵引重量,通常每 3~5 天增加 1kg。如症状有改善,可维持此重量,如果没有改善,可适当增加,最大可达 10~12kg。

注意事项

(1)牵引中应根据患者的反应及时调整体位、重量及时间,开始时可以是小重量、短时间,逐渐增加重量和延长时间。

(2)坐位牵引结束时,缓慢解除牵引力后取下牵引带,患者静坐片刻后,再站起离开。

(3)如果牵引中患者出现头晕、心慌、出冷汗或症状加重,应即刻中止牵引,并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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