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波、超短波疗法

焦睿医生 发布于2024-07-21 09:16 阅读量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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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长 100~10m 为短波;波长 10~1m(频率 30~300MHz)为超短波。

适应证:

各种非特异性、急性、亚急性和慢性炎症,肺炎、支气管炎、肌筋膜炎、扭挫伤、骨关节病、骨折与伤口延期愈合,胃、十二指肠溃疡、肠炎、胆囊炎、炎、神经炎、前列腺炎、盆腔炎等。

禁忌证:恶性肿瘤(高热治疗时除外)局部、局部出血倾向、金属异物局部、装有心脏起搏器、青光眼局部、妊娠、活动性结核。

操作方法与步骤

(1)检查各开关旋钮在指定位置,电流输出在零位,电极导线的插头牢固。

(2)治疗操作:

1)接通电源,治疗仪预热 2~3 分钟,按要求将电极放置于治疗部位;

2)间隙调节:按照治疗仪的输出功率、病灶部位的深度与患者的温热感觉调节,调整治疗部位电极与皮肤之间的间隙:微热量治疗时,小功率治疗仪浅作用时电极皮肤间隙为 0.5~1cm,大功率治疗仪浅作用时电极皮肤间隙为 3~4cm;无热量与温热量治疗时适当加大或减小间隙;

3)将输出档调至“治疗”档,人工或者自动调谐,输出时不论应用何级剂量,必须使仪器输出谐振;

4)治疗剂量分为无热量、微热量、温热量、热量四级。

(3)治疗结束将输出档调回到零位,关闭高压与电源,取下电缆,移开电极。

注意事项

(1)电容法:电极对置法作用深;电极并置法作用浅,两电极的距离应大于两电极与体表间隙之和,约 6cm。

(2)电缆法:肢体治疗时选用电缆电极,电缆圈间 2~3cm。

(3)治疗前除去患者身上的金属物品,局部衣物和皮肤要保持干燥。有感觉障碍者不能根据患者主诉调节剂量,头部不宜选择大功率治疗。

(4)治疗中输出电缆不能交叉,每次治疗应使仪器保持谐振状态。要注意询问患者治疗时的感受,严格控制治疗剂量。治疗中有不适反应及时停止治疗,对症处理。

(5)超短波对某些急性炎症、急性损伤、化脓性炎症疾病,采用无热量有显著疗效。

(6)需注意身体局部植入物。


参考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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