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哪些人群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医保报销?
湖南省本级、长沙市(含望城、长沙县、浏阳、宁乡)、株洲、湘潭市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2.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办理报销手续?
出示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三证之一。
3.门诊统筹报销额度有封顶吗?
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待遇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年,退休人员为2000元/年,起付标准(门槛费)300元/年(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按60%比例进行报销。
4.每次门诊费用都能全部报销吗?
不是。根据医保报销目录规定,总费用先减项目对应自付比例金额再减门槛费(起付标准)后,剩余金额再按60%比例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
举例:如医生开立一项检查,总金额600元,自付比例为10%(即60元),那么本次门诊报销实际金额为(600-60-300)*60% =144元。
5.总费用没有达到起付标准(门槛费)是不是就不能报销呢?
不能报销,但是可以将本次费用中可报销部分的金额累计到门槛费内,直到满3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
举例:如本次门诊总费用为100元,自付比例10%(即10元),那么本次可累计至门槛费的金额为90元(100-10)。
6.是不是要每次门诊费用达到300元以上才能报销呢?
不是。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要累计门槛费达到300元及以上,之后看诊就不需要门槛费,直接按政策比例纳入职工门诊统筹报销。
7.在医院门诊做检查、开药都可报销吗?
不是。要在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范围内的才能纳入报销,基本医疗支付范围外的不予支付。
医院提供的门诊便民服务,如核酸检测、健康体检、PET-CT检查等产生的费用目前均不能办理医保报销。
8.看急诊,包括住院前在急诊产生的所有费用有报销吗?
急诊和门诊的费用统一报销标准。住院前72小时内在急诊产生的抢救费直接纳入本次住院费用中报销。其它不符合抢救标准的急诊费用按门诊统筹标准报销。
9.在住院期间能够同时享受门诊报销吗?
参保人员在享受住院期间,不能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和慢特病门诊待遇;“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和慢特病门诊待遇已支付的医疗费用,职工门诊统筹待遇不予支付。
10.可以到哪里办理医保报销呢?
直接在就诊医院办理,目前我院门诊统筹报销业务可直接在门诊大厅收费窗口办理。跨年度费用不予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