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VA的治疗:吸入性激素联合长效支气管扩张剂(ICS-LABA)是规范用药优选。
咳嗽变异性哮喘(CVA)与典型哮喘具有相似的病理学改变,病程长、气道反应性高、诱导痰EOS高是导致进一步发展为典型哮喘的重要危险因素1。据相关报道,至少有30%的成人CVA患者可在数年内发展为典型哮喘,而这一比例在儿童中高达50%。因此,CVA患者应尽早进行及时规范的治疗以避免向典型哮喘的发展。
2015年版《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即已指出,CVA治疗原则应与典型哮喘相同,ICS联合支气管舒张剂治疗比单药治疗更能快速有效地缓解咳嗽症状,故推荐CVA患者使用ICS联合β2受体激动剂的复合制剂,治疗时间8周以上。2021年更新版的《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中依然沿用此推荐。
对于无法进行支气管激发试验的患者或尚缺乏相关技术条件的基层医院,在排除气管恶性肿瘤、结核和其他肺部疾病后,可综合患者病史和咳嗽相关症状予以经验性治疗,如患者主要表现为夜间或凌晨的刺激性咳嗽,则应考虑为CVA,予以经验性治疗。如经验治疗无效需重新评估并及时转诊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明确病因、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