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化妆品(“妆”字号,当然包括护肤品)需确认过全成分标识才行。《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从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我国境内生产或进口并销售的化妆品,均须在包装上真实标注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而且按含量从高到低排列。不过“械”字号的有护肤、修复等功能的产品无需执行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