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驱动基因阴性,即没有靶向药物可供选择的不可手术Ⅲ期NSCLC患者,在实施了根治性放化疗后序贯应用免疫治疗药物巩固治疗的时候,免疫治疗的启动时间和治疗时间应该选择多长时间。由于此部分肿瘤的分期较晚,又缺乏有效的靶向治疗药物,因此,在实施综合治疗以后,只要是放化疗治疗的不良反应得以恢复,或者是仅仅处于不良事件评价标准(CTCAE)的0~1级水平,就可以尽早的启动免疫治疗药物的应用,实施有效的巩固治疗,免疫治疗药物的巩固治疗时长推荐为1~2年。
免疫治疗的使用虽然提倡及早实施干预,但是,对于驱动基因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III期NSCLC,基于现有的临床研究结果,目前不推荐将免疫治疗药物提前到肺癌放化疗同步治疗阶段(cCRT)。
对于具有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如Ex19del或者L858R,不可手术切除的Ⅲ期NSCLC患者,在选择实施根治性放化疗以后,病灶无进展的患者,在接下来的巩固治疗中,是序贯使用免疫治疗药物,还是选择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的靶向治疗药物上,目前推荐进行EGFR-TKI的靶向治疗药物的巩固治疗。如此也是真正意义上的体现出“有靶打靶”的治疗原则。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明确存在着驱动基因KRAS突变、ALK重排等不可手术切除的Ⅲ期NSCLC患者,在选择实施根治性放化疗以后,再实施序贯治疗上推荐使用免疫治疗还是靶向治疗药物进行巩固治疗。在临床上,主要是根据驱动基因检测的差异进行治疗方案的选择,对于KRAS突变者,序贯治疗推荐选择免疫治疗药物实施巩固治疗;而发生ALK重排的患者则推荐序贯使用ALK-TKI进行巩固治疗,但是,由于目前缺乏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诊疗上也鼓励患者参加相关临床试验。
对于那些肺癌病理检测结果为PD-L1阴性,即肿瘤细胞,TC<1%,而且驱动基因检测为阴性的,无靶向治疗药物选择的不可手术切除的Ⅲ期NSCLC患者,当实施了化疗或者放疗的基础上,可以联合免疫治疗药物进行后续的巩固治疗。
对于驱动基因检测为阴性,即无靶向治疗药物可供选择,不可手术切除的III期NSCLC患者,如果肺癌患者的肿瘤负荷过大,或者是对治疗的耐受性良好的,可以推荐使用化疗与免疫治疗联合的诱导治疗模式,序贯实施放射治疗或者化疗以及免疫治疗药物的巩固治疗,即夹心饼模式治疗。在如此的治疗选择中,强调的就是选择、适用人群为肿瘤负荷过大,或者是对治疗的耐受性良好的患者。
肺癌术后发生局部复发的驱动基因检测阴性的NSCLC患者,不推荐直接选择在放疗、化疗后实施免疫治疗药物的巩固治疗,即PACIFIC研究模式。对于这部分患者,推荐根据肺癌局部复发后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再分期,经过多学科诊疗团队(MDT)的讨论后选择放疗、化疗后序贯应用免疫治疗药物实施巩固治疗。
对于驱动基因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实施手术切除治疗的Ⅲ期NSCLC患者,在接受免疫治疗药物应用于围手术期治疗的时候,常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联合术后放射治疗(PORT)。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那些经过MDT讨论认为局部复发风险相对较高的患者,则可以有选择的采用PORT治疗。
对于肺上沟瘤(SST)的患者,在实施标准的新辅助放疗、化疗后,对于那些可以实施手术治疗的患者,可以在术后选择免疫治疗药物进行辅助治疗。对于那些不可手术的患者,则可以在根治性放疗之后,选择免疫治疗药物进行巩固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