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说到肿瘤化疗的疗效评价,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肿瘤的大小变化。的确如此,对于一个增大的肿瘤组织而言,相关的临床症状都是由增大的肿块所导致的。在临床上,实施了相关的临床化疗措施以后,肿瘤体积的缩小对于肿瘤的治疗而言就显得极其具有临床意义。
其实,包括化疗在内的任何一项抗肿瘤治疗,在其临床诊疗评价中都存在着治疗疗效的评价和不良反应的评估,这也是肿瘤治疗中的主要内容之一。有的时候,大家甚至开玩笑的说,先不说抗肿瘤治疗的疗效如何,治疗药物所引发的不良反应是肯定会有一份的。这就相当于说,别只是看到“贼吃肉”的好事情,你还要看到“贼挨揍”的情况。
我们平时所说的肿瘤治疗疗效,主要说的就是肿瘤治疗的效果,也就是“贼吃肉”的这一部分,而不包括治疗不良反应部分内容。然而,在临床上,对于部分晚期恶性肿瘤而言,单纯的比较肿瘤化疗前后的大小变化也许显得没有了实质性的意义。此时,临床上更加看重的则是肿瘤患者的一般状况和生活情况,甚至是肿瘤患者荷瘤状态下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时间的长短。
对于部分实施了肿瘤根治性手术切除的患者,肿瘤切除术后已经没有了客观存在的可评价指标,肿瘤化疗的评价没有了可以进行前后比较的尺子,这是不是就进入了治疗评价的盲区了呢。这样的化疗是不是具有着治疗的价值和意义,是否还有继续实施的必要性,这些都是具有临床实际意义的问题。
如前边所述,抗肿瘤的化疗药物在施行化疗的过程中,化疗的效果与多种因素直接相关,包括对化疗药物的敏感性、肿瘤的分化程度、肿瘤的增殖情况、肿瘤细胞的数量和负荷等等。而且,肿瘤在化疗过程中遵循的是“1”级细胞增殖动力学的特点,即一定剂量的有效药物会杀伤一定比例的肿瘤细胞。这样的结果也提示了,肿瘤的化疗应该在肿瘤细胞数量相对较低的时候就尽早的开始进行。手术、放疗等减瘤的措施也会为化疗创造有利的治疗条件和时机。在化疗实施以后,待肿瘤控制满意,此时配合应用“0”级细胞增殖动力学特点,即一定剂量的药物杀灭一定数量的细胞的免疫治疗,即可以明显的提高疗效。由此说来,单纯依赖化疗很难以达到完全使得肿瘤获得完全治愈的机会,肿瘤化疗欲获得这样的效果,一定需要联合其他有效的诊疗方法和手段。在治疗时残存的肿瘤细胞则是肿瘤发生复发、转移的主要根源。因此,诱导化疗阶段完全缓解只能说是取得根治的第一步。还需要在化疗后进一步促进机体免疫状态,进行相关的免疫治疗和生物治疗等补充和维持治疗手段。
在对肿瘤患者实施化疗前后的疗效比较上,目前主要依赖的就是各种化验检查和影像学评价。临床上目前的检查方法多采用超声、CT、核磁共振来进行肿瘤大小的测量,以及是否有新病灶的检测判断,同时参照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版本)”进行评价。在临床上,疗效评价的分级包括:肿瘤完全缓解(CR)、肿瘤部分缓解(PR)、肿瘤稳定(SD)、肿瘤进展(PD)等内容。此外,对于胸腹水、心包积液、骨转移病灶、脑膜转移灶、肿瘤性淋巴管炎等非客观可评价指标也需要实施评价和界定。
对于大多数药物治疗不敏感的肿瘤,或者是肿瘤疾病到了晚期的患者,在临床疗效评价上单纯地强调理论上的CR、PR等情况显然是不切合实际的。这个时候,不只是要看肿瘤大小的变化,更需要关注患者的主管感受、患者生存质量的变化以及肿瘤患者荷瘤状态下的生存期长短。
很多晚期肿瘤患者通过综合治疗,可以获得一个较长时间的带肿瘤生存,这对于尚无彻底战胜恶性肿瘤的治疗来说也是最为真切的治疗疗效和实际意义的,这样的结果也不亚于肿瘤在实体瘤上的改善与缓解。目前临床上常用的各种生存疗效的时间表述包括总生存期(OS)、中位生存期(MS)、无病生存期(DFS)、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进展时间(TTP)、缓解持续时间(DOR)、治疗失败时间(TTF)和疾病控制时间(DDC)。这些数据在很多的时候,更多的作用体现在肿瘤临床统计学和临床流行病学研究中使用,作为一位患者的个体,可能更加关注的是自身反应的变化。
其实对于肿瘤患者来说,化验检查各项临床指标,主要包括肿瘤标志物的变化,循环肿瘤细胞(CTC)定量的数值等,也可以很好的反应抗肿瘤治疗的疗效和效果。这些数值的变化也是临床上实施疗效评价很具有实际意义的指标。此外,对于肿瘤患者来说,更加具有真切意义的指标,尤其是对于那些疾病晚期的患者,患者自身的治疗后感受,也许是更加实际的指标,俗话说“鞋子是否适合只有自己的脚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