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临床诊疗中,总会遇见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免疫制剂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了无效,疾病发生了进展等现象。面对着这样的情况,很多患者家属开始了各种各样的想法,甚至于在思考换药的问题。如此大有我们俗语中所说的“栅栏外的草总是绿的”或者是“站着一山望着另外一山高”。那么,免疫制剂无效的时候是否可以更换另一种药物呢?
众所周知,PD-1/PD-L1为代表的免疫治疗,其主要的作用机制是阻断PD-1/PD-L1信号通路。如此在理论上来说,如果一种药物治疗无效,再考虑使用另外一种药物的效果也不会太大。同样,在目前大宗的临床数据研究中,也没有显示一种药物无效以后,更换另外一种药物可以使得患者再次获益。因此,在临床药物应用中,如果免疫制剂已经起效,则不管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都不建议换药。
但是,在近年来的一些小样本的零星研究报道中,还是会出现一些相对特殊的结果:
使用PD-1/PD-L1药物耐药后继续使用该药物,仍然有一部分患者还会受益。也有研究显示22位使用了某种药物无效的患者,继续使用另外一种药物或者联合CTLA-4治疗,其中7位肿瘤缩小,3位稳定。
应该说,这些研究都是一些小样本的回顾性研究,无法具有大众的代表性,更不能作为指导我们临床用药的主要依据。没有权威的临床数据作为支持,这种做法只能是一些个案、案例而已。
作为临床医生,需要很好的根据患者产生耐药的时间和用药特点,具体分析每一种免疫制剂的药物特点,药代动力学参数,根据药物的EC50、IC50等PK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以专业的能力来评估、判断。切不可跟风走,或者被患者和患者家属的要求而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