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不育的治疗原则

何海军医生 发布于2019-10-15 15:23 阅读量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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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偶年龄决定治疗原则:女性年龄因素对生育潜能有较大影响。研究发现,年龄的增大是造成妊娠率降低的最主要因素,女性年龄的增加与流产发生率及胚胎染色体异常率的攀升关系密切。因此,对配偶年龄<30岁者,仅进行基本的检查和生育咨询;30~35岁者,全面检查和特别关注;>35岁者,即时进行全面系统检查,并积极寻求新技术帮助。


2. 综合治疗与个体化原则:男性不育不是一种独立疾病,它是由多种致病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并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因此治疗不育应从病因入手,尽量做到治疗个体化,并根据精子发生的多个环节采取综合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手术和辅助生殖技术的综合应用。


3. 经验性治疗广泛使用:大部分男性不育无明确病因,多采用经验治疗,尽管缺乏循证医学的验证,但几乎所有患者都愿意采用非特异性的治疗方法。


4. 安全第一:不育症一般不是一种致命性疾病,因此在选择经验性治疗方法时,应该尽量避免选择毒性强或有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与治疗手段,并避免对精子造成新的伤害。


5. 循序渐进地选择治疗措施,尽量争取自然怀孕:由于辅助生殖技术潜在的遗传危险性,因此在选择治疗措施时,尽可能采用生活制度和习惯的调整、药物或手术等方法来等待自然怀孕,首先尝试简单、方便、无创或微创的方法进行治疗是明智的。只有那些久经多种尝试失败,或经过检查认为目前确实没有有效的办法后,才考虑选择进一步的治疗措施,例如人工授精、体外受精或显微授精等,并仍然遵循由简单到复杂的基本过程。


6. 夫妻同治:夫妇间生育能力较强的一方可能部分代偿对方低下的生育能力。如果夫妇双方生育能力都有问题,则容易表现出明显的不育。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不育夫妇中经常会双方同时存在问题。因此,不能忽视对配偶的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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