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遇上“怀孕”

温勤坚医生 发布于2024-12-23 07:09 阅读量188

本文由温勤坚原创

这段时间,科里陆续收了两个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孕妇。我这小医院,见识少,碰到此类病人不多,趁此机会,也了解下此类疾病的一些与妊娠相关的知识。


学习了《2022中国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生殖与妊娠管理指南》,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个人的一些总结,初略的了解此类妊娠相关的脉络流程。


1.孕前


1.1暂时不想怀孕,怎么办?——一定要做好避孕措施。可采取宫内节育器(IUD)、工具避孕、口服避孕药及皮下埋植避孕药等。所有 SLE 患者均可选择工具避孕,通常单独工具避孕达不到严格避孕的效果,应配合其他避孕措施共同使用。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同时排除APLs阳性,无肾病综合征,无血栓病史的,复合口服避孕药并不增加SLE病情的复发风险。


1.2打算怀孕,怎么办?——一定要到产科及风湿免疫科做好孕前咨询。SLE 病情稳定≥6 个月、口服泼尼松≤15 mg/d(或等效剂量的非含氟类糖皮质激素)、停用可能致畸药物(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吗替麦考酚酯、来氟米特、雷公藤等)至所需时间、24 h尿蛋白定量≤0.5 g且无重要脏器损害方可考虑怀孕。


2.孕中:怀孕了,怎么


风湿免疫科随诊,监测病情及调整药物治疗


②产科定期产检,血压监测、胎心监测,在妊娠 16 周后定期行胎儿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以监测胎儿的生长情况及是否发生畸形。妊娠 28 周前每 4 周随诊 1 次,自第 28 周始每 2 周随诊 1 次。从妊娠 16 周始定期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监测胎儿心脏结构及传导情况。


总之,和风湿免疫科一起共同管理,根据孕妈妈的情况,制订个体化的随访


3.分娩时,怎么办?


是顺产还是剖宫产,还是得根据孕妈妈当时情况,产科,风湿免疫科,甚至多学科一起综合决定。


另:


对病情稳定且口服糖皮质激素剂量≤泼尼松5 mg/d(或等效剂量其他糖皮质激素)患者行人工流产、中期引产、正常分娩或剖宫产手术时,建议继续使用原剂量糖皮质激素


当其长期口服糖皮质激素剂量大于泼尼松5 mg/d(或等效剂量其他糖皮质激素)或存在临床库欣综合征时,建议围手术期依据应激程度补充糖皮质激素以预防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对行人工流产、中期引产手术或正常分娩者,在原糖皮质激素基础上,手术当日或产程启动时服用泼尼松5 mg、或静脉注射氢化可的松25 mg,次日恢复原口服剂量即可;行剖宫产手术者,在原糖皮质激素基础上,手术当日术前或术中增加静脉注射氢化可的松50~75 mg,术后次日改为增加静脉注射氢化可的松 20 mg,每 8 小时 1 次,术后第3天恢复原口服维持剂量即可。


③分娩前后血栓的预防可要重视起来,阿司匹林或低分子肝素的治疗根据病情来决定。


4.孕后


4.1能哺乳吗?——首先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母乳喂养。产后哺乳期可使用的药物:糖皮质激素、羟氯喹、硫唑嘌呤、钙调磷酸酶抑制剂(环孢素 A、 他克莫司);禁用药物环磷酰胺、吗替麦考酚酯、来氟米特、甲氨蝶呤。


4.2新生儿——需要专业的儿科团队定期的随访及监测,SLE 患者所生新生儿,如未合并先天性免疫缺陷且无其他禁忌,推荐按计划接种疫苗。孕中晚期或哺乳期接受生物制剂治疗的 SLE 患者,其所生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至少 6 个月内避免接种减毒活疫苗(那刚出生后需接种的卡介苗就要推迟咯)。


4.3产妇可不能停药,继续保持和风湿免疫科的随诊治疗。


文献参考:

《2022中国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生殖与妊娠管理指南》,中华内科杂志,2022,vol.61,No.11,1184-1205

参考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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